指定监护人的法律程序怎么走(法院确定监护人程序)

《民法典》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 … Continue reading 指定监护人的法律程序怎么走(法院确定监护人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