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知识产权的理论基础

1.试述知识产权的概念及特征

知识产权的概念及特征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智力创造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及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地理标志权等其他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作为法律所确认的知识产品所有人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具有以下特征:

1.权利客体是一种无体财产。知识产权的客体不是有形物,而是知识、信息等抽象物。

2.权利具有地域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按照一国法律获得承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能在该国发生法律效力,而不具有域外效力。知识产权域外效力的取得,对著作权而言,依赖于国际公约或者双边协定即可;专利权、商标权则必须由他国行政主管机关的确认,方可产生法律效力。

3.权利具有时间性。知识产权有一定的有效期限,无法永远存续。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内知识产权受到保护,超过法定期间,相关的智力成果就不再是受保护客体,而成为社会的共同财富,为人们自由使用。

2.知识产权需要掌握那些基础知识

近几年来,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各级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知识的学习热情空前高涨。为满足社会各方面的需求,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学习知识产权知识、研究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需求,作者组织编写了这本书,供大家在工作中学习使用。

知识产权的专业性比较强,为达到更好的学习效果,作者在编写的过程中,特别注重结合工作实践和典型案例的介绍,力求将抽象枯燥的法律规定和基本知识,用生动具本、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介绍给读者,使广大领导干部及读者在较短的时间里通过这本书,对知识产权基本知识、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制度在现代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有一个比较全面、系统的了解。

前言

第一章 概论

第一节 知识和知识产权

第二节 知识产权制度

第二章 专利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申请专利的决策及专利事务管理

第三节 专利行政执法

第四节 专利战略及其作用

第五节 专利制度在技术创新中的作用

第三章 商标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商标权利的取得

第三节 商标权的保护

第四节 企业商标战略及策略

第四章 着作权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着作权法律制度

第三节 关于着作权法的修改

第四节 着作权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

第五章 反不正当竞争

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第二节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成

第三节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

第四节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第六章 商业秘密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商业秘密权的限制与维护

第三节 企业商业秘密管理

第四节 商业秘密侵权行为及责任

第七章 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

第一节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现状

第二节 知识产权保护的特点及案件种类

第三节 知识产权诉讼的程序

第四节 侵犯知识产权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第九章 中外知识产权谈判及WTO知识产权协议

后记

3.论述知识产权的性质

知识产权的定义、对象与性质

知识产权也叫”无形产权” 从广义上讲 也就是<&lt;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gt;中所划的范围(这是一种原则划法,争议颇多,可参照92年东京大会的划法) 从狭义上讲 则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两部分 根据我国有关知识产权法律规定 我国的知识产权类型主要包括著作权 商标权和专利权等权利类型

知识产权的对象是”知识” 知识产权的性质包括 1无形 2专有性 3地域性 4时间性 4可复制性 我给出三个知识产权定义的版本,

知识产权定义1.0、2.0、3.0。1.0的版本就是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的定义。它把知识产权定义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版权,另外一个部分是工业产权。

所谓版权就是著作权,现在在我们中国在我们国家的法律当中,两个词同时使用,叫版权也叫著作权。我参与过多项知识产权的立法,或者叫著作权或者版权,国内主张这个权利叫版权和著作权的人数差不多,每次讨论的时候,协调一致,所以我们现在民法通则讲著作权(版权)。

我们国家《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和版权是同一个东西,所以中国的法律叫《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管理著作权的机关叫国家版权局,但是有一点要清楚,版权不是出版权,而是指著作权。工业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和制止不正当竞争。“巴黎公约”和“伯尔尼公约”定义是传统的定义,同时是基础的定义,它是其他公约采纳并且作为基本原则的定义。

知识产权定义的2.0版本是指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也就是WIPO所做的定义。这个定义规定知识产权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表演艺术家、录音和广播的演出,这只是指与著作权有关的出版者音像制品的制作者、艺术表演者的权力。第三,在人类一切活动中的发明是指专利。第四,科学发现。

第五,外形设计,工艺品的外观设计。第六,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和牌号,这是讲商标和品牌。第七,制止不正当竞争。第八,在工业、科学、文学艺术领域内其他一切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 这个定义的版本是我在科技部工作期间,参与知识产权活动比较喜欢的一个定义,为什么呢?它是涵盖面最广,对知识产权未来的发展留下足够空间的包容性最大的定义。因为它里面有两项是“巴黎公约我”定义里没有的,一是科学发现,尽管到目前为止,在我们国家和世界主要国家立法当中还没有“科学发现法”,但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已经给它留好了位置。第二,还有一个大口袋,就是最后一项,在工业、科学、文学艺术领域内,其它一切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

世贸组织的知识产权,每过一段时间要进行一段讨论,要修订,其中修订进去的就是把目前法律当中还没有保护的来自知识的权利补充进去,所以中国同其它国家关于科技合作知识产权的协议当中,有关知识产权的定义一般都注并使用世界知识产权所给的定义。

知识产权定义的3.0版本就是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协定所做的定义。这个协定的全称叫做关于与贸易油橄的知识产权协定,它是在承认“巴黎公约”和“伯尔尼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有关定义的基础上和以前的协议相衔接的从推进经济全球化的角度所做的定义,在这个定义当中包含这些内容:版权和有关权(包括计算机软件)第二是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特别强调对驰名商标给予特别的保护,三是工艺品的外观设计,随着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随着生活质量的上升,大家对产品的外形设计,得富有敏感和适合工业应用的产品非常欢迎,所以外观设计也是一个很重要的知识产权。海尔曾经跟我们说过,他每天申请几个专利,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外观设计专利。

第四,地理标志。第五是发明专利。第六,植物新品种,是指发现野生或者是经过培育开发的植物品种,只要它具有新颖性、特异性、移植性,并且有适当的命名,像专利一样可以富于它品种权,如果我们在座有从事耨也的同志,希望你们关注“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这个条例从99年到现在已经实施六年了。如果你的发明、你的发现是草本的品种,归农业部如果说母本的归国家林业局管。第七,集成电路不图设计。第八,未公开的信息(商业秘密)。什么商业秘密,包括技术密集和经营秘密,只要这个秘密没有公开过,用法律的话说,法律内容和精确的轮廓不能从公共渠道获得,第二是有价值的有用的,获得了这项技术秘密、经营秘密,能够取得经济利益或者是形成竞争优势。

4.应从哪些方面才能完整的论述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智力成果权”、“无形财产权”,主要包括版权、专利和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的工业产权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的版权(著作权)两部分。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权,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 这种权利被称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也称之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

所谓人身权利,是指权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或对其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等等,即为精神权利;所谓财产权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认以后,权利人可利用这些智力成果取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的权利,这种权利也称之为经济权利。

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人的心智,人的智力的创造,属于“智力成果权”,它是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领域从事一切智力活动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5.专利制度的理论基础

1、自然权利论(财产论)

基于发明人精神创作劳动产生的权利是自然的权利,不可剥夺,其存在与否与国家授权无关。国家法律只保障此权利不受到侵害。国家授权只是证明发明人已有的自然权利。

2、非物质财产论(财产论)

人们在发明创造时就好象将自己的生命的一部分融入到此项发明中,他人对此发明的侵犯被认为是对发明人个人权利的侵犯。这一理论更强调发明劳动成果的思想性质和发明人权利的本质特征,从而把发明人的权利和成果所有人的权利相区别,即将发明人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清楚地划分开来。发明人的财产权是可以转移的,而人身权是同发明人不可分割、不能转移的权利。

3、契约论

为了使发明人能够控制对发明创造的利用,发明人应当得到禁止别人利用的权利。为此发明人可与社会签定一项契约。根据契约,发明人有义务将其技术公开以换取独占使用的权利。按照契约论,专利制度是以国家的面貌出现的社会同发明人之间签定的一项特殊的契约制度。对发明人来讲,公开技术获得垄断权可以补偿发明创造活动中支出的劳动和费用,还可以获得更大利益。社会得到的利益表现为增加了新知识,这些知识丰富了科学与技术,并成为它们进一步发展的条件。专利权期限结束后,发明便成为社会的公共财富,公众可自由使用。这一理论鼓励人们去创新、公开技术、获得专利的垄断权以创造更大的利益。

4、竞争论

国家经济政策的调整以开展竞争为主要手段,为经济目的服务的专利法自然离不开竞争机制。竞争的作用在于:及时排除落后的企业,淘汰过时的技术方法和产品,采用新方法生产新产品。竞争的形式不仅体现于市场上的价格、广告、产品的新颖、质量好坏,也包括为市场上的竞争作准备的科研和技术开发方面的竞争。科研和技术开发已成为竞争过程的决定性因素。专利制度是开展科研竞争的重要手段之一,它不仅促进竞争的开展,也保证竞争者的切身利益。尤其是对于科研周期长、发明起点高的领域,如果能利用专利制度创建的这一竞争机制,用最新、最准确的专利技术情报指导科研和生产,及时淘汰过时的工艺和方法,就能够促使这些领域的技术与世界先进水平保持同步。

5、产业政策论

该理论认为:专利制度是促进技术和经济进步的手段,它强调的是公众和社会的利益,把发明人的个人利益放在次要地位。它最主要的观点是:(1)专利制度鼓励企业在技术开发和实施发明方面踊跃投资,从而推动社会的技术和经济进步;(2)专利制度促使发明人将其最新技术公诸于世,使社会尽快了解新技术、新知识,有利于技术情报的交流与传播,进而促进产业发展;(3)如果对某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领域授予专利权会造成“权利滥用”或桎梏本国工业的发展,可以暂时排除这些领域不给以专利保护,待这些领域的科技水平提高后再放宽保护范围,这是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的。(4)专利保护的水平与经济、科技水平相一致,专利保护要有公共政策加以调整。

6、利益平衡论

专利制度被看成是在专利权人的垄断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一种利益分配、法律选择和整合。专利法本身是为平衡知识产权人的垄断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而做出的制度设计,旨在谋求激励发明创造需求的社会利益之间实现理想的平衡。专利权人的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利益平衡,是专利法律制度的基石。在专利法中,存在着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与社会公众对知识产品的合法需求之间的矛盾,对具有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双重属性的知识产品的使用、分配和利益分享做出合理的安排,以实现专利法的公平正义价值目标。专利法中规定的对专利权限制的条款,比如时间限制、合理使用、强制许可等均是利益平衡的体现。

6.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是什么

一、概念: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exclusive right)。它主要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

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他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者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

二、特征:

⑴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

⑵知识产权具备专有性的特点。

⑶知识产权具备时间性的特点。

⑷知识产权具备地域性的特点。

⑸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比如,商标权的获得需要经过登记注册。

%title插图%n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