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问题

1.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措施有哪些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假冒他人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如果发生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引起纠纷,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进行查处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关的情况;查阅、复制当事人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帐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对当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出现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等上述侵权行为时,除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

2.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有什么不同

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都是凭借国家公权力给予知识产权强制性的保护,但两者在性质、公平与效率的侧重点等方面截然不同: (一)性质不同。

行政保护虽然也可以通过权利人申请而启 动,但它更多的是一种基于行政职权而主动采取的措施;而司法保护则是由权利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司法机关寻求法律救济时启动的保护,它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 (二)公平与效率的侧重点不同。 行政保护讲究效率,措施比较直接、迅速、有力,程序也相对简单,但可能会牺牲公平;而司法保护追求的目标是公正、合理,程序完善、复杂,因此往往导致诉讼冗长,缺乏效率; (三)后续救济机会不同。

如果权利人经过行政救济后仍得不到满足,还可寻求司法保护,即知识产权纠纷的行政解决不排除司法解决的后续救济机会。 权利人也可以直接寻求司法保护,但是司法保护是终局的救济途径,不能因为对司法保护不满意,反过来再寻求行政保护。

除此之外,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保护措施力度、法律依据等方面也有所区别。 。

3.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行政机关有哪些

从国家层面来看,行政管理部门主要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版权局、商务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家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等;从地方层面来看,则主要由上述部委所属的地方行政管理部门来履行保护职责。

知识产权(英语:Intellectual property),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主要分类有: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版权)等。

4.保护知识产权的严重问题~~~

部分展会制订公约,设立专利展位,举办讲座提高参展商意识,知识产权保护成效显著。

专业贸易展会成为企业树立形象、推广品牌、展示实力的舞台,正因如此,个别别有用心的仿冒者也视展会为刺探情报、仿冒抄袭的良机。

记者从深圳部分知名展会主办机构了解到,目前一些展会正积极采取措施,保护参展商的知识产权,但从根本上解决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问题,首先需要提高全民的知识产权和自我保护意识,其次国家要完善相关法规,加大执法力度,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严重

“第十一届深圳国际礼品、工艺品、钟表及家庭用品展览会”开幕前夕,在展会主办机构与部分参展商参加的一个座谈会上,“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成为关注的焦点。不少参展商认为虽然专业贸易展览为他们提供了发展的良机,但颇为担心展示的新产品成为别有用心者“克隆”的对象,尤其是那些品牌企业。在记者看来,这种担心并非多余。

深圳市钟表行业协会秘书长朱舜华指出,专业贸易展会是参展商最新设计产品和新技术比拼的舞台,更是具有独特知识产权新品集中汇聚的盛会,这自然成为那些想投机取巧的不法分子抄袭和“克隆”的目标。像钟表、礼品等传统行业产品科技含量并不高,更多地依靠新颖、时尚的外观设计竞争取胜,而外观模仿相对容易。受利益驱使,一些不法分子往往动起了“克隆”的脑筋———一家正规企业投入上百万元研发的新产品尚未走向市场,却发现价格低廉的“克隆”品早已遍布大街小巷,让企业苦不堪言。

不仅国内参展商担心,境外参展商对国内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更是心存顾虑,对在展会上展示代表国际先进水平的最新产品和技术颇不放心,而这也成为制约他们参加国内专业贸易展会的主要因素之一。“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在中国目前比较严重”,朱舜华如是说。保护参展商的知识产权,吸引更多的境外参展商参展,国内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成为亟待解决的课题。

参展商保护意识需提高

在某著名专业展会,记者发现上千个展位数百家企业参展,仅有两家参展商禁止参观者拍照,大多数参展商对拍照持一种无所谓的态度。

深圳市华博展览有限公司的蒋承文总经理向记者介绍,这种情况在国外专业贸易展会几乎不可能发生,国外参展商自我保护意识特别强,一般不允许参观者对展品进行拍照,有些参展商还在展馆中开设“馆中馆”,自己选择参观者进场。与之相比,虽然国内参展商自我保护意识逐步提高,但与国外相比仍有相当的距离。

此外,即使在展会上发现了有侵害知识产权的问题,但囿于诸多因素,个别地方执法部门对侵害知识产权行为执法不严,处罚力度不够,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一些不法分子的侥幸心理。

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近年来,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愈来愈受到关注,一些展会的主办机构采取各种积极措施,尽力保护参展商的知识产权。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中国(深圳)钟表珠宝礼品展的主办机构———深圳市钟表行业协会早在2000年就制订了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公约”,要求参展商遵守;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受理相关参展商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案例;设置专利展馆,展示行业最新受保护的新产品。近几届申请专利展位的参展商越来越多;通过开展讲座、研讨会、聘请顾问公司代理参展商的专利申请等举措努力提高参展商的自我保护意识。这些做法受到了国家和广东省相关知识产权部门的充分肯定。其工作经验一直作为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对外宣传和推广的重要组成部分。

深圳市华博展览有限公司着手在10月举办的“深圳国际玩具礼品展”与相关部门成立联合办公室,处理展会的知识产权问题;该公司还决定一旦发现参展商有侵权行为,不允许其参加第二年的展会,连续发现两次侵权则永远将该参展商剔除出礼品展。此外,该公司还与国外参展商探讨设立“馆中馆”,以此保护国外参展商的知识产权。

但是仅仅依靠展会主办机构的力量显然还不够,业内人士指出,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展会知识产权问题,首先需要提高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其次,政府执法部门严格执法,并加大处罚力度,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5.我国知识产权现状,存在的问题,解决对策

【摘 要】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加快。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能力、保护水平将影响到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本文通过对我国知识产权与国外进行比较,找出我国的知识产权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法。

【关键词】我国知识产权现状;知识产权问题;解决办法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加快,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知识产权的保护被提到新的历史高度,特别是加入WTO后我国企业面对外国企业的冲击,如何保持原有的国内市场,开拓国际市场成了企业面临的一道难题,而知识产权的保护又是其中关键一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能力、保护水平将影响到我国经济发展水平。

一、我国知识产权现状

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的主要特征是: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的完善开始了主动性的战略设计;知识产权管理更具科学性;知识产权保护更加理性化;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知识产权文化逐渐与中华传统文化融合;知识产权从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同时增长。

1.知识产权法治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执法体制不断健全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我国建立了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的双轨制。我国的《专利法》、《商标法》等法律都有关于相关行政机关对其所管辖范围的知识产权纠进行行政处理的规定,是知识产权司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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