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知识和实践的理解

1.结合这两种“学习”对观点,谈谈你对实践与学习认识的理解

一切认识都来源于实践。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说明了亲身实践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但是并不排斥学习间接经验的必要性。实践的发展不断促进人类认识能力的发展。实践的不断发展,不断提出新的问题,促使人们去解决这些问题。而随着这些问题的不断解决,与此同步,人的认识能力也就不断地改善和提高!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认识对实践具有巨大的反作用。认识对实践的反作用主要表现在认识和理论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认识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但是认识一经产生就具有相对独立性,可以对实践进行指导。实践,就是把我们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客观实际中去,使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有用武之地。

只学不实践,那么所学的就等零。理论应该与实践相结合。另一方面,实践可为以后找工作打基础。通过这段时间的实习,学到一些在学校里学不到的东西。因为环境的不同,接触的人与事不同,从中所学的东西自然就不一样了。要学会从实践中学习,从学习中实践。我们不只要学好学校里所学到的知识,还要不断从生活中,实践中学其他知识,不断地从各方面武装自已,才能在竞争中突出自已,表现自已。

2.认识和实践的关系

一、实践决定认识,是认识的基础

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认识是人们在实践中借助一定的工具作为手段,使客观对象发生某种改变而获得的。

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认识产生于实践的需要,实践的发展为人们提供日益完备的认识工具,这些工具延伸了人类的认识器官,促使人类认识的发展。另外,实践锻炼和提高了人的认识能力。

3、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要检验一种认识是否正确反映了客观事物,需要联结主观与客观的实践来检验。通过实践,人们把指导自己实践的认识和实践所产生的结果加以对照,从而检验认识是否正确地反映了客观事物。

4、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

认识从实践中来,最终还要回到实践中去(指导实践)。认识本身不是目的,改造世界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

二、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

正确的认识能够指导实践取得成功,错误的认识会把人们的实践活动引向歧途。

扩展资料:

一、认识观

1、认识具有反复性

从认识的主体来看,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总要受到主观条件的限制。从认识的客体来看,客观事物是复杂的、变化着的,其本质的暴露和展现也有一个过程。这就决定了人们对一个事物的正确认识往往要经过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

2、认识具有无限性

认识的对象是无限的变化着的物质世界,作为认识主体的人类是世代延续的,作为认识基础的社会实践是不断发展的。因此,人类认识是无限发展的,追求真理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终极真理是不存在的)。

3、认识具有前进性和上升性

认识运动的反复性和无限性表明,对真理的追求是一种波浪式的前进或螺旋式上升的过程。

二、方法论

1、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认识的来源、认识发展的动力、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认识的目的和归宿,要求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积极投身实践。

2、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要求重视认识的反作用,发挥科学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3、真理是客观的、具体的、有条件的,要求正确对待错误,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真理。

4、认识具有反复性、无限性、上升性,追求真理是一个过程,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实践中认识和发现真理,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

3.如何理解与实践

1.理论人们把在实践中获得的认识和经验加以概括和总结所形成的某一领域的知识休系就是理论.

科学的理论是从客观实际中抽象出来,又在客观实际中得到了证明的,正确地反映了客观事物本质及其规律的理论.

2.理论和实践的辩证关系

(1)实践是理论的基础,即实践对理论具有决定作用.

(2)理论对实践有反作用,科学的理论对实践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错误的理论则有阻碍作用.

(3)理论和实践是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的,不能任意割裂两者的辩证关系,孤立地强调一个方面.

3.科学的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1)它透过事物的现象,抓住了事物的本质,抓住了事物内在的必然联系.反映了事物发展规律,因而能够使我们综观全局,高瞻远瞩,预见事物发展的趋势,确定事物前进的方向,从而指导人们的实践.

(2)能提供科学的方法,提高人们的认识能力,给人们探求真理提供科学的认识工具.

(3)能成为人们解放思想、破除迷信的思想武器.

科学的理论是人们在实践中不可缺少的.没有理论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

4.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4.阐述对社会实践的理解

一、有利于实现创新教育和人与创新教育和社会的良性互动

创新教育和人与创新教育和社会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统一的,因为人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是相互统一的。创新教育通过人的培养来促进人的自身发展和实现个体的社会化,并通过培养人来促进社会的发展,为社会服务。创新型人才培养是在创新教育和社会与人的相互作用中实现和发展的。创新教育必须适应青年学生自身发展的需要,同时,也必须适应和促进社会的发展要求。

修身成材是大学生自身发展的目标,同时也是社会对大学生的要求,社会实践是大学生修身成材的重要方式。社会实践有助于大学生理论联系实际与更好的了解社会。社会实践尤其对大学生的社会化施加着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能起到加速大学生顺利实现社会化的作用。

建设创新型社会,正是要建立起社会实践与创新人才培养的良性互动机制,使社会实践促进创新型人才成长,创新型人才推进社会发展,并由此推动着人类社会的物质文明、制度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不断进步,使社会形成需要创新、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并进一步推进社会发展和社会文明的进步。由此实现创新教育和人与创新教育和社会的良性互动与共同发展。

二、有利于创新教育目标任务的实现

创新是一个经济学概念。广义理解的创新概念是指力求将科学、技术、教育等与经济融汇起来,表现为不同参与者和机构之间交互作用的网络,体现了教育与人、社会、市场经济和知识经济内在联系。而这种网络的交互作用和联系的很好载体也必然是社会实践。创新是科技进步的灵魂,是教育改革的核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发扬创新精神的有效载体。创新教育是指对人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创新素质的培养和教育。创新精神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学生不墨守成规,敢于怀疑、善于思考、勇于探索的精神;创新能力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学生掌握坚实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宽广的知识面,较强的实践能力;创新素质教育是对学生责任心、进取心和自信心的培养,即:创新人格的培养。这三方面的培养是融会贯通、相互促进的。

三、有利于与时俱进地确定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标准和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

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压力越来越大,已经是大学不能回避的严峻现实。这种现实表现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市场上需要的人才企业招不到,另一方面,是大学毕业生找工作找不到。笔者认为社会实践对缓解当前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压力有如下作用:

1.有利于与时俱进地确定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标准。社会实践是实现教育培养目标与社会发展需求良性互动的载体和桥梁。创新人才培养目标是人才培养的规格和标准,也是大学理想和使命的具体体现。创造性人才培养目标必须有依可循、有据可查,更重要的是必须符合社会现实和时代的要求。因此,为解决大学生就业压力问题,在培养目标的设计中就应当体现对创业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的要求。

2.有利于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创业教育任务是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创业教育是解决当前学生就业压力大的客观要求,创业能力是当前大学生人才素质要求的必要条件。社会实践在实施创业教育过程同样具有创新教育的功能和作用。社会实践有利于提高创新型人才培养与社会实际需求的契合度,努力培养适应时代需求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试想,如果我们培养的大学毕业生中有5%一6%的人具有自主创业能力,而每个创业者如果可以平均吸纳20一30名大学毕业生就业,那么大学毕业生的待业问题基本上就可以得到缓解甚至解决。

5.如何理解“实践重于知识”

实践创造了人的物质世界,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

实践是世界和万物的创造者,没有实践就没有我们生活在其中的现实世界,就没有实践创造的城市、农村、山川、田野和万物,就没有在实践中得到生存和发展的主体,实践不仅创造出新的客体,而且创造出新的主体。

人的实践具有社会性。人是社会的主体,个人的实践同社会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人的实践是社会的实践,也是新社会的创造者。

人们能动地改造和探索现实世界的一切社会的客观物质活动。实践是人的社会的、历史的、有目的、有意识的物质感性活动,它是客观过程的高级形式,它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基础和动力。全部人类历史是由人们的实践活动构成的。人自身和人的认识都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的。

扩展资料: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决定的。

真理是主观符合客观的认识。若要判定主观是否符合客观,必须对主观和客观进行比较,这也就是说,作为真理的标准,必须具有把主观和客观联结起来的特点。 在人的主观认识范围内不可能找到真理的标准,我们不能用主观检验主观,用认识检验认识,这是由于主观无法实践主观。

客观事物本身也不可能成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客观事物也不能把主观认识和其自身加以对照。实践是精神见之于物质、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

实践除具有普遍性的优点外,还具有直接现实性的优点。所谓“直接现实性”,它是指实践可把正确的认识变成直接的现实。这样,实践就成为沟通主观和客观之关系的桥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实践

6.对当前科学知识的普及与实践的看法和建议

科学知识的普及不仅不能等同于科学精神的传播,相反,不恰当的科学普及反而会损害科学精神,使公众加深对科学的误解。

比如传统科普常常把科学神化,盲目认为科学技术所导致的社会后果必然是好的,对科学技术所产生的负面效应避而不谈,或者把它当做偶然的技术上的失误。科学精神的一个重要部分是怀疑精神,科学本身也可以是怀疑的对象。

科学知识之所以值得信赖,并不是因为它是绝对真理,而是因为它是每个人都可以亲自验证的。对科学本身提出质疑正是科学自身的要求。

只有正视科学所带来的种种负面效应,才能更好地用科学建设人类的未来。

7.对“知识”一词的理解

把识别万物实体与性质的是与不是,定义为知识。

知识:经验的固化 ①人类的认识成果。来自社会实践。

其初级形态是经验知识,高级形态是系统科学理论。按其获得方式可区分为直接知识和间接知识。

按其内容可分为自然科学知识、社会科学知识和思维科学知识。哲学知识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知识的概括和总结。

知识的总体在社会实践的世代延续中不断积累和发展。 ②有关学术文化的:知识界|知识分子。

③相识;朋友:朝廷大臣多有知识的。 ] [ 知识就是概念之间的连结。

它是概念的内容的一个方面。概念的内容的另一个方面,就是与直观之间的连结。

我们构造概念的目的归根结底是为了把握直观。因此,概念与概念之间必需彼此连结形成知识。

有了知识才有力量,才能去把握直观]。

8.如何正确理解实践和认识的关系

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与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在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中,马克思主义哲学首先强调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第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首先,实践为认识的产生提出了需要。

人的认识活动是适应实践的需要,为解决和完成实践提出的问题和任务而产生的。人成为认识主体的根本原因是由于人改造客观世界活动的需要;客观存在的事物也是由于实践的需要,作为实践改造的对象,才逐一地成为认识的客体。

科学研究的任务、科学工作的课题是由实践的需要提出的,并且围绕着人类实践的需要这个中心来展开。其次,实践还为认识的形成提供了可能,并把这种可能变为现实。

实践把主体和客体直接地、现实地联结起来,使主体能从客体中获得真实可靠的信息。客观事物只是由于实践的中介才转化为主体的认识对象和认识内容。

不仅如此,主体用于加工客体信息的各种思想模式,也是来源于实践。实践作为一种客观物质活动,是按照一定规律进行的,这种合规律的活动,久而久之,会在人们头脑中积淀下来,形成各种思想模式,如逻辑格式等等。

列宁说:“人的实践经过亿万次的重复,在人的意识中以逻辑的式固定下来。这些式正是(而且只是),由于亿万次的重复才有先人之见的巩固性和公理的性质。”

对于认识来源于实践,不能作狭隘的简单化的理解。首先,认识来源于实践并不否定人的大脑和感官在生理素质上的差异对认识的影响。

但是人的生理素质只是人们进行实践和认识的一种物质条件,并不是人们的实践和认识本身。它对于形成人们在认识和才能上的差别不起决定性的作用,造成人们认识和才能差别的决定性原因是后天的社会实践。

马克思曾引用亚当•斯密的话说明这个问题:“他很清楚地看到:‘个人之间天赋才能的差异,实际上远没有我们所设想的那么大,这些十分不同的、看来是使从事各种职业的成年人彼此有所区别的才赋,与其说是分工的原因,不如说是分工的结果。’搬运夫和哲学家之间的原始差别要比家犬和猎犬之间的差别小得多。

他们之间的鸿沟是分工掘成的。”所谓人的才能的差别是由分工掘成的,就是由实践的地位、实践的领域及其广度和深度等等造成的,而不是天生的。

其次,认识来源于实践并不否认学习间接经验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由于具体的主体的生命和能力是有限的,不可能事事亲身实践,而且理论或认识本身也具有历史的继承性,所以主体可以也应该通过读书或传授等方式来获取间接经验,这是发展人类认识的必要途径,它的意义充分体现在牛顿的一句名言中:“假若我能比别人嘹望得略为远些,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们的肩膀上”。

但是间接经验归根到底也是来源于前人或他人的实践,而且人们接受间接经验也要或多或少地以某种直接经验即实践为基础,只有把间接经验和直接经验结合起来,才能有比较完全的知识。 第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首先,实践的发展不断地提出认识的新课题,推动着认识向前发展。恩格斯说:“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

其次,实践为认识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一方面,实践的发展不断揭示客观世界的越来越多的特性,为解决认识上的新课题积累越来越丰富的经验材料;另一方面,实践又提供日益完备的物质手段,不断强化主体的认识能力。

最后,实践锻炼和提高了主体的认识能力。恩格斯说:“人的智力是按照人如何学会改变自然界而发展的”。

第三,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标准。马克思说:“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

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人用自己的思维模式在头脑中重建客体模型,并根据这个客体模型推导出应当具有的未知性质,然后再用实践加以检验,当理论预言与对客体的实践结果一致时,就证明头脑中精神地重建的客体模型与客体自身相一致。

第四,实践是认识的目的。认识活动的目的并不在于认识活动本身,而在于更好地去改造客体,更有效地指导实践。

认识指导实践、为实践服务的过程,即是认识价值的实现过程。 总之,实践是认识的起点,也是认识的归宿,是全部认识的基础。

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我们学习马克思主义认识论,首先就要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树立实践的应有权威,尊重实践,一切从实际出发。

尊重实践,就能从根本上保证我们的思想和行动符合客观世界的规律,有效地改造世界。只有尊重实践,才能有力地反对各种形式的唯心主义,克服主观主义,防止用空想代替现实、用抽象的原则裁剪实际生活。

马克思主义哲学又承认并十分重视认识对实践的反作用。 首先,人的实践活动不同于动物的本能活动,它是受意识支配的,实践的这种本质特性决定它不能离开认识的指导。

其次,认识活动及其成果具有相对独立性,遵循其特有的活动方式和发展规律,它一经形成,便能反作用于实践。再次,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表现在许多方面:认识可以使主体了解、把握主体和客。

%title插图%n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