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知识产权的特点是什么
(1)独占性。
是指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具有排他性质,任何人要实施专利,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必须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并按双方协议支付使用费,否则构成侵权。(2)时间性。
是指专利权只在授权有效期限内有效,期限届满或终止失效后该发明创造就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利用,专利权的期限是由专利法规定的。(3)地域性。
是指一个国家授予的专利权只在授予国或地区的区域范围内有效,对其它国家或地区没有法律约束力,每个国家或地区所授予的专利权,其效力是互相独立的。
2.知识产权的特点有哪些
《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二条第八款对知识产权定义并归纳为: 著作权(又称版权); 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商标权(商标、服务商标、商号等)。
有关商标、服务商标和商号前面已有介绍。 专利权专利权是发明创造人对其依法授予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所享有的权利。
专利权同商标权一样,其两者的保护对象都是无形资产,都具有专有性、时间性和地域性的特征;两者的权利人都有权将其权利客体作为交易标的进行转让,都有权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请求损害赔偿。同时,专利发明的名称和外观设计也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专利权与商标权的主要区别为: (1)保护的目的不同 专利权保护的发明创造,是技术上的解决办法或者外观设计上的艺术创作和独特创意。保护的目的,在于的鼓励发明创造,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
而商标权保护的商标,是具有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显著特征的标志。保护的目的,为了促进生产者保证商品质量和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公平竞争。
(2)保护的对象和范围不同 专利权的对象是获得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其中发明是指前人没有的、先进的、经过实践证明可以应用的一种重大的科学技术新成就;实用新型是指对物品的形状、结构或组合所作的革新设计,又称小发明;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样、色彩或其结合作出的富有创新美感而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对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分别以发明,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和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上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商标权的对象是以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注册商标。
对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3)国家主管机关和适用的相关法律不同 我国《专利法》(2000年8月25日第二次修订版)是管理专利的基本法律。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主管全国专利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的管理工作。 我国《商标法》(2001年10月27日第二次修订版)是管理商标的基本法律。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 (4)时效性的不同 我国的《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有效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为10年,期限届满均不得续展。
而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期满可以续展注册,而且可以无制重复申请,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均为10年,因此商标权的有效期实质上可以是无限期的。 显然,专利权和商标权是分属两种不同范畴的知识产权,有明显的不同点,分别受到《专利法》和《商标法》的保护。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某一权利客体中的一部分会出现在另一权利之中。具体地说就是:当专利发明的名称和外观设计在符合《商标法》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而含有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图形及组合在符合《专利法》的情况下,也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由于专利权和商标权受各自相应法律的保护,当两者的权利人为不同一人时,则会出现专利权与商标权对抗冲突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的出现,可以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处理商标专用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权利冲突问题的意见》(1995年12月7日)的原则予以处理解决。
“商标专用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是重要的知识产权,分别受《商标法》和《专利法》的保护。这些权利的取得,应当遵守《民法通则》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侵害他人的在先权利。”
著作权 著作权(又称版权) 著作权是指作者依法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专有权。 著作权同商标权一样,其保护的对象具有专有性、时效性和地域性的特征,两者权利人都有权将权利客体作为交易标的进行转让,都有权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请求损害赔偿。
著作权与商标权的主要区别为: (1)原始权利产生的途径不同 著作权在我国同其他大多数国家一样,都是在作者的作品创作完成之后,即依法自动产生,而不需要经过任何主管机关的审查批准。 而商标权在我国实行的是注册在先原则,只有经过最先申请注册并获主管机关的审查核准后,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
(2)保护的对象和范围不同 著作权的对象是作者所创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是有形资产。其作品包括以下形式:文学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对著作权的保护范围是指这些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而商标权的对象是以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注册商标,属无形资产。
对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3)保护的目的不同 著作权保护的是在文学,艺术和科学方面所创作的作品和与此相关的权益。
其目的在于鼓励有益于社会的作品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和繁荣。 商标权保护的商标,是具有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显著特征的标志。
保护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生产者保证商品质量和维护商标信誉。
3.知识产权的性质和特征
1、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概括的说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在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等领域内,主要基于脑力劳动创造完成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广义概念上的知识产权包括下列客体的权利: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人类一切领域的发明,科学发现,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品名称和标志,制止不正当竞争,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活动而产生成果的一切权利.狭义概念上的知识产权只包括版权、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标记权、制止不正当竞争,而不包括科学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2、知识产权的特征知识产权的特征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1)无形财产权.(2)确认或授予必须经过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3)双重性:既有某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又包含财产权的内容.但商标权是一个例外,它只保护财产权,不保护人身权.(4)专有性:知识产权为权利主体所专有.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经权利人的同意或者法律的特别规定,都不能享有或者使用这种权利.(5)地域性:某一国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6)时间性: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一定的保护期限,知识产权在法定期限内有效。
4.知识产权的特点有什么
知识产权是指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
特点
一是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权,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这种智力成果又不仅是思想,而是思想的表现。但它又与思想的载体不同。权利主体独占智力成果为排他的利用,在这一点,有似于物权中的所有权,所以过去将之归入财产权。
二是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人的智力的创造,属于“智力成果权”,它是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领域从事一切智力活动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其客体是人的智力成果,这种智力成果属于一种无形财产或无体财产,但是它与那种属于物理的产物的无体财产(如电气)、与那种属于权利的无形财产(如抵押权、商标权)不同,它是人的智力活动(大脑的活动)的直接产物。
三是知识产权取得的利益既有经济性质的也有非经济性的。这两方面结合在一起,不可分。因此,知识产权既与人格权亲属权不同,也与财产权(其利益主要是经济的)不同。
四是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和时间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力、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期满后则权利自动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