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经济形势下行叠加疫情,出现了大量债权债务纠纷,如裁员经济补偿、供应链欠款、银行货款逾期、教培/健身/餐饮行业退款退费等等。
不少债权人在取得胜诉判决后,依然无法舒展眉头。因为在前期保全或财产调查中,发现对方已无可供清偿资产。于是纷纷产生这样的困惑: 这种情况下,是否要立即申请强制执行呢?
就此,笔者查了下目前实务界观点,几乎清一色支持马上申请执行。
理由主要在于:
- 申请强制执行有两年时效限制;
- 对方未必没有可供执行资产。法院的查控方式很全,可以查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支付宝、微信、房产、车辆、证券、保险等等;
- 强制执行通知发出后,一定期限内不履行会产生限高令,并影响征信。这会对债务人产生震慑作用。
对此,笔者完全赞同上述意见和理由。同时,补充以下几点:
在这个经济环境充满不确定性的时期,笔者经办过数百起申请执行的案件。发现一个规律: 执行晚不如执行早,执行早不如保全早。哪怕是面对资不抵债的企业或自然人,执行最早的那批债权人的清偿率要远高于迟迟不行动的。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