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业知识A类

1.公务员考试司法类的法律专业知识谁有资料给发点,还有法律专业知识

这里有部分公务员考试资料下载,祝好运!

2010公务员面试成功全程辅导600题.rar 302KB

2010公务员考试行测之可能性推理的分类概述.rar 139KB

2010公考行测攻克数量关系问题的四大法宝.rar 139KB

备战2010公务员考试逻辑判断实战技法.rar 6KB

2010年公务员考试行测言语理解题型解析.rar 7KB

2010公务员面试必备12题.rar 6KB

2010公考行测综合基础知识:中国文学常识大全.rar 16KB

2010公考行测考点突破—定义判断与类比推理合集.rar 120KB

由申论满分作文谈写作技巧.rar 6KB

事政治热点问题?容易考的有些什么.doc 26KB

行测数学运算四大经典题型总结.rar 6KB

我的公务员考试制胜杀手锏.rar 7KB

公务员突破面试必备资料总结语.rar 4KB

公务员考试高分策略.rar 5KB

201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入门:半年备考必看常识.rar 9KB

2010年公务员申论备考辅导:申论阅读理解答题四大原则.rar 5KB

2010年公务员申论备考辅导:申论写作构思的四大实用方法.rar 11KB

2010年公务员申论备考辅导:申论给定涵义三点启发.rar 5KB

公务员面试资料.txt 44KB

《半月谈》09年1~5期 半月评论.doc 44KB

2010考试时事政治电子书

下载地址:

2.法律职业资格证分为A、B、C三类是什么意思啊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分类说明:

A类:适用于报名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考试成绩为360分以上的应试人员。A类资格证书全国通用。

B类:适用于属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报名学历为法律专业专科,考试成绩为360分以上的应试人员。

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主要是依据《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有关适用本科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区,可以将任职、执业学历放宽为法律专业专科学历的规定而采取的措施。

因此,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考试合格的人员,按照法律这一特别规定的精神,应当在放宽地区任职或执业,以保证该地区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和补充,这也是立法允许在这些地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初衷。

C类:适用于属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考试成绩为320-359分的应试人员,以及在民族地区,确需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进行诉讼而得到照顾的以民族语言文字应试的人员。此类人员包括报名学历为法律专业专科和大学本科以上两种情况。

之所以对这些地区的应试人员实行合格分数线放宽,其目的也只是为了保证该地区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和补充,因此,取得此类证书的人员应当在放宽地区任职和执业。

扩展资料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香港、澳门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原报名机构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居住在台湾地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台北市办理分数核查书面申请转递事宜。

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试卷。考试成绩经核查并已书面通知本人的,不再次核查。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3.司法考试A、B类是什么意思

您好!

经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者,经省(市)司法行政机关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初审通过,由司法部审核授予并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三类:

A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当年考试成绩达到公布的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

B类——属于国家规定放宽学历条件地区,报名学历为法律专科,当年考试成绩达到公布的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

C类——属于国家规定放宽学历条件地区,报名学历为法律专科,当年考试成绩达到公布的放宽地区合格分数线的考生。

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规定,A类证书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法律职业; B类证书在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后,可享受与A类证书同等的任职或执业范围; C类证书只能在放宽学历条件地区任职或从事法律职业。

4.法律职业资格证

由于今年国家司法考试在报名学历条件上依法仍存在放宽地区(法律专业专科学历)与非放宽地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之分,在合格标准上也存在全国合格分数线与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区别,因此,对适用不同报名条件和不同合格分数线通过司法考试所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仍需客观分类。

具体为: A类 :适用于报名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考试成绩为360分以上的应试人员。 B类 :适用于属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报名学历为法律专业专科,考试成绩为360分以上的应试人员。

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主要是依据《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有关适用本科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区,可以将任职、执业学历放宽为法律专业专科学历的规定而采取的措施。 因此,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考试合格的人员,按照法律这一特别规定的精神,应当在放宽地区任职或执业,以保证该地区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和补充,这也是立法允许在这些地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初衷。

至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人员获得法律职业资格后,又取得本科以上学历的,其任职和执业选择,应由所在的法院、检察院系统和律师管理部门规定并掌握。 C类 :适用于属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考试成绩为335-359分的应试人员,以及在民族地区,确需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进行诉讼而得到照顾的以民族语言文字应试的人员。

此类人员包括报名学历为法律专业专科和大学本科以上两种情况。之所以对这些地区的应试人员实行合格分数线放宽,其目的也只是为了保证该地区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和补充,因此,取得此类证书的人员应当在放宽地区任职和执业。

司法部根据法律规定精神,对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上述分类,只是对应试人员的不同情况所作的客观分类。实践中,应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和政策具体掌握。

5.什么是A类,什么是B类

中央、国家机关的各招考职位将按性质和权责的不同大体分为”A类”和”B类”。

“A类”职位主要包括在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与中央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中,从事政策、法律法规、规划等的研究起草工作和政策、法律法规、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以及从事机关内部综合性管理工作的职位(如,国家计委综合司从事经济形势分析和政策研究的职位) B类”职位主要包括在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与中央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中,从事机关内的专业技术工作、对机关的业务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的职位(如,某些机关内部的财务会计职位);实行中央垂直管理的行政机关中直接将各项具体规定施于公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执法职位(如,基层海关中从事海上缉私或现场查验工作的职位)。 根据报考职位的分类,公共科目考试设置相应作了调整。

具体是:报考”A类” 职位的考生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即阅读基本素材的基础上,就素材中的某一点针对实际进行论述);报考”B类”职位的考生笔试公共科目则只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一科。 两类考试都取消了较为死板的《公共基础知识》科目,并取消了考试指定用书。

%title插图%n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