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册环保工程师基础考试历年合格分数线是多少
基础考试满分240,及格线132;专业知识满分200,及格120;专业案例满分100;及格60。
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当次考试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基础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各为4小时;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
专业考试分专业知识和专业案例两部分内容,每部分内容均分2个半天进行,每个半天均为3小时。专业考试均分为2天,第一天为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上、下午合并计分;第二天为专业案例考试,成绩上、下午合并计分。考试时间每天上、下午各3小时。
专业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考生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第一天为客观题,上、下午各70道题,其中单选题40题,每题分值为1分,多选题30题,每题分值为2分,试卷满分200分;第二天为案例题,上午25道必答题,下午25道必答题,每题分值为2分,试卷满分100分。
扩展资料:
考试内容:
1、基础考试
(分为公共基础部分和专业基础部分)
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时间1 天,上、下午各4小时。
考试内容包括17个科目:公共基础部分(十一个科目,共计120题,均为单选题,每题一分)高等数学、普通物理、普通化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流体力学、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工电子技术、工程经济、信号与信息技术、法律法规;
专业基础部分(6个科目,共计60题,均为单选题,每题两分)工程流体力学与流体机械、环境工程微生物学、环境监测与分析、环境评价与环境规划、污染防治技术、职业法规。
2、专业考试
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考试采取开卷考试的方式,时间2天,每天上、下午各3小时。
考试内容(共9个科目):环境法规与标准、水污染防治工程技术、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工程实践、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技术、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实践、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实践、物理污染控制工程技术、物理污染控制工程实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环保工程师
2.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案例分析难吗
先看看你能不能报,他分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
基础过了,才能考专业!!!!!!!!!!!!!!!!!11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 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和人事部共同负责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承担考务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试工作 , 由当地人事行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 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二条 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基础考试合格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专业考试报名条件的 , 可参加专业考试。
专业考 试合格后 , 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 书》。 第三条 基础考试分 2 个半天进行 , 各为 4 个小时。
专业考试分专业知识和专业案例两部分内容 , 每部分内容均为 2 个半 天 , 每个半天均为 3 个小时。 第四条 符合《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第八条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 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 ( 一 ) 取得本专业 ( 指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农业建筑环境 与能源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等专业 , 详见附表 1, 下同 ) 或相 近专业 (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热能与动力工 程、土木工程等专业 , 详见附表 1, 下同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或学位。
( 二 ) 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 年。 ( 三 ) 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 年。
第五条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 ( 一 ) 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2 年 ; 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3 年。 ( 二 ) 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3 年 ; 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 程设计工作满 4 年。
( 三 )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 业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4 年 ; 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 设计工作满 5 年。 ( 四 ) 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4 年 ; 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 作满 5 年 ; 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 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6 年。
( 五 ) 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6 年 ; 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7 年。 ( 六 ) 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8 年。
第六条 截止 2002 年 12 月 31 日前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可免基础考试 , 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 ( 一 ) 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5 年 ; 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 程设计工作满 6 年。 ( 二 ) 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6 年 ; 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 程设计工作满 7 年。
( 三 )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7 年 ; 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8 年。 ( 四 ) 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8 年 ; 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9 年。
( 五 ) 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 设计工作满 9 年 ; 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 , 累计从事环 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0 年。 ( 六 ) 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2 年。
( 七 ) 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5 年。 ( 八 ) 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 工作满 25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 工程设计工作满 30 年。
第七条 参加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 , 所在单位审核同意 , 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和报名条件审 核合格后 , 发给准考证。
参加考试人员在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的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第八条 考试日期为每年第三季度。考点原则上设在直辖市 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如确需在其他城市 设置 , 须经人事部、建设部和国家环保总局批准。
第九条 坚持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试工作 ( 包括试题命制与组织管理等 ) 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和举办与 考试内容有关的培训工作。
应考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坚持自愿的原 则。 第十条 考试考务工作应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的有关规章制 度 , 切实做好试卷命制、印刷、发送过程中的保密工作 ,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
第十一条 考试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