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诊知识产权的使用费

1.知识产权服务费怎么入账

知识产权服务费主要指的是知识产权代理费,其中包括专利申请费、年费等;商2113标注册申请费、变更费、续展费等;版权著作权申请费等。

1、知识产权代理公司

对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来说5261,知识产权服务费就是其主营业务收入:

借:银行存款 xxx

贷:4102主营业务收入 xxx

2、非知识产权代理公司

如果该公司不是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不以知识产权代理费为营业收入,而是一般的生产、服务型企1653业,那么知识产权代理费对于该公司而言属于“营专业费用”,在“营业费用”科目中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进行核算。

比如,申请注册商标一个属:

支付注册代理费:

借:营业费用 xxx

贷:银行存款 xxx

2.知识产权的经费可以从哪些方面来归集

(1)知识产权申请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检索、申请、登记、代理、公告等费用。

(2)知识产权日常维持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年费、公告等费用。

(3)处置知识产权纠纷所产生的费用,包括:调查、诉讼、代理、赔偿等费用。

(4)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的工资及各项奖金(包括在职和外聘)。

(5)用于知识产权管理的办公设施(软、硬件)、办公用品及其折旧费用。

(6)用于知识产权方面的所有奖金、提成等。

(7)用于知识产权管理的其它费用(资料费、培训费、车旅费等)。

(8)用于知识产权风险准备金。

3.知识产权诉讼的诉讼费的收取标准是什么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针对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所交纳的诉讼费用,要求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涉及到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的诉讼费则是每件交纳100元。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诉讼费包括两个方面:

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案件受理费可分为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

其他诉讼费用。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诉讼费的缴纳不仅仅包括了法律规定所要缴纳的案件受理费之外,还包括在诉讼过程能够中产生的证人交通费、鉴定费、诉讼保全费、调解费等其他的各项费用,只不过这些费用的承担者由法院判定且不是在立案阶段所需要缴纳的。

4.如何缴纳知识产权诉讼的诉讼费

参与知识产权的侵权诉讼或者是知识产权确权归属权等行政诉讼纠纷,均需要缴纳诉讼费,一般的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的诉讼费是500-1000元一件,对诉讼金额有争议的,则是按照标的额的大小按比例缴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5.知识产权的经费可以从哪些方面来归集

(1)知识产权申请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检索、申请、登记、代理、公告等费用。

(2)知识产权日常维持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年费、公告等费用。 (3)处置知识产权纠纷所产生的费用,包括:调查、诉讼、代理、赔偿等费用。

(4)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的工资及各项奖金(包括在职和外聘)。 (5)用于知识产权管理的办公设施(软、硬件)、办公用品及其折旧费用。

(6)用于知识产权方面的所有奖金、提成等。 (7)用于知识产权管理的其它费用(资料费、培训费、车旅费等)。

(8)用于知识产权风险准备金。

6.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范围,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如何计算

一、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计算方法在确定了赔偿的原则、明确了赔偿的范围后,司法实践中对损害赔偿的具体计算就是关键问题。

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散见于各个知识产权法、法规和司法解释中。这些计算方法主要有:1、专利侵权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有三种:1)以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损失赔偿额,即侵权人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使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的销售量下降,其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利润所得之积。

2)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作为损失的赔偿额,即侵权人从每件侵权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3)以不低于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对于上述三种计算方法,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情的不同情况选择适用。4)当事人双方商定用其他计算方法计算损失赔偿额的,只要是公平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予准许。

2、商标侵权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有两种。(1)按被侵权人所受的实际损失额请求赔偿;(2)将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的利润指成本外的所有利润作为赔偿额。

3、对著作权侵权的损害赔偿,著作权法仅规定了侵权造成损失应当负赔偿民事责任的原则。一般认为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范围,应当包括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如商业信誉损失,必要用于诉讼的费用等。

赔偿的数额,应将侵权人的非法所得与被侵权人通常行使著作权或与著作邻接权收益接合起来考虑确定。4、反不正当竞争损失赔偿的计算有两种。

1)按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计算赔偿,该损失范围应当包括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2)受侵害的经营者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以及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二、审判实践中还适用的计算方法除上述规定以外,各地人民法院在审判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实践中还创造积累了其他一些赔偿的计算方法。

这些关于赔偿计算方法的规定和经验,不仅涉及了赔偿的计算方法,还显然包括了赔偿的其他问题,如赔偿范围、计算方法适用的顺序等等。概括以上法律或司法解释关于赔偿计算方法的规定,除去当事人自愿达成按照其他方法计算赔偿额外,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额的计算应当主要从三个方面掌握:一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二是侵权人的非法获利;三是受到侵犯的知识产权公平合理的使用费或转让费。

侵权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应当是损害赔偿计算的中心。任何一种方法都不能脱离实际损失或者损害事实而单独存在,否则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之所以是中心,就在于损害事实是侵权损害赔偿构成的首要条件。法律即使规定了法定赔偿制度,法定赔偿额标准的制定依然应当以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作为基础和依托,然后再考虑知识产权的市场因素、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侵权状况等诸多因素来决定。

应当指出,知识产权侵权损害的实际损失应当由受害人提出,并举证证明。因为只有受害人自己最了解自己损失的情况,请求赔偿的请求权也只有由其自己行使和提出才导致一定的法律后果,开始一定法律程序。

对方当事人与人民法院不承担对原告损害事实的证明责任。即使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下,损害事实的举证责任也不会转移为侵权人的举证责任。

受害人作为原告提出的实际损失证明,经过法庭质证、辩论后,查证属实的予以认定,不属实或部分不属实的,不予认定或部分不予认定。对于虽有侵权行为但没有实际损失的,应当适用停止侵权等其他的民事责任形式,而不应当适用赔偿的民事责任形式。

对于有最低赔偿额规定的,方可予以不问实际损失按照最低赔偿额予以赔偿。概括起来,对实际损失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一)以权利通常、合理的转让费、使用费、许可费等收益报酬作为标准进行赔偿。

知识产权的使用费、转让费等一般有关主管部门都有一定的标准,或者当事人之间存有可以比照的合同标准,以及同行业、同等水平的其他单位的使用费标准。这些标准一般是客观的,不会受到当事人之间纠纷因素的影响。

如专利权的转让费、使用费,著作权的稿酬、著作财产权的转让费,商标的许可使用费,技术秘密的转让费、使用费等等。据一位德国知识产权专家介绍,德国的法官在处理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时最常用的办法就是以被侵害的权利的使用费作为赔偿金进行赔偿,他们认为这是最简洁、最易操作,也是公平、合理的赔偿方法。

(二)以权利人知识产权产品或作品的载体销售量在被侵权期间下降或减少的数额乘每件权利产品或正版作品载体利润之积,作为赔偿额。(三)以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实施侵权行为所获扣除税收等合理成本的全部利润。

如侵犯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案件均可适用。(四)以权利人每件权利产品合理的平均利润或该行业该产品的每件平均利润,与侵权人侵权产品数量之积作为赔偿数额。

专利、商标、计算机软件等侵权案件赔偿均可适用。此种方法对侵权人经审计亏损或利润过少致使赔偿额过低的情形使用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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