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要说相关发条就很多了,其实关于你说的借钱也可以理解为“债”,而有关于债的相关法条比较分散,比如合同法中有相关规定,关于担保那也有,不是简单的抽离的规定借钱,而是和钱有关,例如;
《合同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2.请问有关欠条还钱的法律知识
原则上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对方抗辩你会很麻烦,而且既然你要送到法院,对方几乎都会抗辩。。你不解释原因等于必输。。。。。。。。。
但是注意几点,赌债是不受保护的,被威胁的欠条是不受保护的。事出有因的非情愿的欠条是不受保护的,(比如你关着对方不给他走。扣着别人的货物不还给别人。非要写欠条才给走)违法的欠条是不受保护的,还有一些其它欠条是不受保护的,,(我不知道你所谓的隐私到底是什么。)
如果对方以上面理由拒绝支付欠条。你不提供欠款的情况。等于承认了,欠条违法。
如果能找到,。但是实在找不到也不会帮你通缉。 只能帮做做出缺席审判。。
关于强制执行也有一定条款的。比如不能要掉对方最后一套房子,和某些钱,
3.有关借钱的法律问题
您好,朋友,我能给您的法律建议有:1、在道德上,按照父债子还,是允许的,也是人们所能理解的,但是在法治社会里,这种情况,借款人没有权利直接要求儿子偿还借款,但是以下情况,在法律实践中,子应当代替父亲偿还债务:(1)接受了父亲的赠与,造成父亲的债务不能偿还,不论这种赠于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2)从父亲那里继承了遗产,在接受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3)父亲借的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特别是用于子的生活,而子又是与父亲一起生活。
2、债权人可以要求父亲偿还,父亲没有能力偿还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父亲的财产,或者在父亲去世后,这部分债务,如果儿子继承遗产,则顺延至儿子来承担。希望我的答案能够帮助您。
4.关于法制的知识
青少年法律常识
最近校园暴力、违法的事件频传,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同学们忽视犯罪行为的严重性,或者对法律了解太少。在日常生活中,你以为没有什麽大不了的事,其实已经触犯了法律。
虽然同学们还未成年,但是万一不小心触犯了法律,还是会受到『少年事件处理法的惩罚』。因此,为了防范於未然,同学们一定要有基本的法律常识,以免不小心误触法律,遗憾终生。
窃盗罪
所谓窃盗罪,就是指『偷东西』。在没经过主人的同意下,随便取走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
恐吓取财罪
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
强盗罪
是拿著武器,如:刀械、棒棍或其他具有危险性的东西,威胁同学,使他不敢反抗,然后强行夺取身上的财物。
伤害罪
因为打架造成别人身体上、健康上的伤害,依据受伤程度可细分为:『普通伤害罪』、『重伤罪』、『普通伤害罪之加重结果犯』。
施打、吸用麻醉药品
所谓的『麻醉药品』就是指『毒品』,因为错误的使用麻醉药品,会影响身体的健康,因此,除了在医院由医生合法使用外,私下吸用麻醉药品都是违法的行为。
另外,虽然本身没有吸毒,但若有贩卖麻醉药品,也是犯法的行为。
赌博罪
同学们在学校玩耍时,不论是用金钱或是物品当筹码,都不可以玩赌博性的玩具或游戏。除了不可以从事赌博性的行为外,也不可以提供别人从事赌博的工具或环境,否则就算你没有玩,你还是犯了法。
毁坏公务罪
不论在学校或是公共场合,只要是不属於自己的东西,而是给大家共同使用的东西,就是公共物品。同学应该小心使用并爱惜公务,不可以随便破坏、毁损或丢掉公务。
5.我们必须知道的法律常识有哪些
给大家理清一些常用但易被误解的法律概念。
1.法人和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是法律拟制之人,自然人是一个与之并列的概念,一个自然人是万万成为不了法人的,只能成为法定代表人。2.妇女刑法中对妇女的规定是已满十四周岁的女性(生日的第二天起算),大家通常理解为非处女。
3.死缓不是关两年再执行,而是给犯人一个不死的机会。被判死缓的人类似于坐在达摩克利斯之剑下,两年不故意犯罪就可减刑为无期,有重大立功还可减至25年,但故意犯罪的话剑就掉下来了。
4.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是侦查阶段被侦查机关列为有犯罪嫌疑的人,不等于罪犯、犯人、犯罪分子。根据我国无罪推定原则,《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之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5.无期徒刑罪犯表现得好都会减刑,羁押期限不少于13年,基本不会关一辈子。6.消费者协会不是政府机构,其决定不具有法律效力,消协牛逼是因为消协老大一般都是隔壁工商局退休的王伯伯。
工商局对商家和消费者的纠纷处理决定也不具有法律效力,只有通过仲裁和诉讼才具有。7.警察警察一般大家所指为人民公安,按照《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8.交通肇事不是所有开车撞人的都是交通肇事,有的根本不构成犯罪,有的构成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9.吸毒吸毒是不犯罪的,藏毒贩毒等才犯罪,吸毒仅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10.嫖娼嫖娼也一般不犯罪,黄海波是被行政处罚了个够呛,嫖宿幼女是构成强奸罪的,有其他行为触犯其他罪名依该罪名判罚。11.枪支不仅持枪是犯罪,持有弹药也是犯罪,具体请参照《刑法》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12.结婚结婚是靠领证,而不是靠婚礼,办了婚礼没领证,在现在《婚姻法》上连事实婚姻都不构成(刑法仍构成重婚)。2001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13.私生子非婚生子女是可以上户口的,我国法律对非婚生子女的保护程度与婚生子女相同。14.领养领养小孩不是双方达成了合意就可以的,具体参照《收养法》,要求多多。
15.违法和犯罪违法不等于犯罪,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只有在除刑法外的部门法无法调整的情况下才能适用刑法,所以一个侵权行为可以适用侵权责任法就调整完毕的,千万不能再用刑法兜底条款来判处,如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等,这有违法理。16.债债不等于欠钱。
法律上的债的原因可以有“合同”“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单方允诺”等,欠钱的债仅仅是合同所引发之债。17.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只能在侵权之诉中提起,并且不适用刑附民或遭遇刑事犯罪单独提起的民事诉讼。
因为自然人的精神其实是无法用金钱弥补的,但是法律只有如此调节方能一定程度弥补被害人的痛苦,所以适用比较苛刻。18.肖像权侵犯肖像权必须是以营利为目的,所以没事发微博上那个不是侵犯肖像权,可能侵犯隐私,名誉等权利。
19.定金定金不等于订金,签合同交定金才能确保不会对自己不利。定金合同双方所负担相同的风险,但交订金时,其惩罚性是单方的,仅对交付方适用,不对收受方适用。
20.权利权利不等于权力。一个是right一个是power。
后者是强制性的支配力,由国家享有。21.合同合同并非一定要签一张纸或者一叠纸,可以口头成立合同或者推定成立合同。
比如一言不发去买一瓶可乐,推定当事人有订立合同之意思表示,合同可成立。22.因果关系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等于日常所说因果关系,法律上的复杂太多,不好展开介绍。
23.第三人第三人不等于平时说的“第三者”,第三人是相对于法律关系当事人之外的人所言。24.人格法律人格在法律上是指权利能力,不同于平时大家所说的“我以人格担保”。
25.善意恶意有朋友提到了善意,法律中的恶意亦不同。善意在民法中可解释为面对无权处分人(代理人)的权利外观不知情且尽到了审慎的义务,如善意取得制度一般可阻断物权的追及效力。
恶意与善意相反,语境不同解释也不同,一般可解释为明知或虽非明知但怀疑行为缺乏法律根据或相对人缺乏合法权利而故意为法律行为等。26.抢劫法律用语中不包含抢夺行为(排除转化型抢劫),一般街上一妹子包被夺大喊“抢劫啦!”,其实多半是抢夺罪。
27.醉酒醉酒在法律中有生理性醉酒和病理性醉酒之分,后者一般不负刑事责任,所以不是所有的酒驾都要悲剧的。另外,前者在法律上不影响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以及其犯罪行为的量刑。
6.有关诉讼费用的基本知识有哪些
一、案件受理费 法院决定受理民事案件时,起诉方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向法院交纳的费用就是案件受理费。
案件受理费又可分为财产案件受理费和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财产案件 如果您打的是债务、合同纠纷等因财产争议而引起的民事官司,那么,应该按照争议财产数额的一定比例交纳诉讼费,也就是说,您请求的财产数额越高,为此支付的诉讼费也就越高。
不满1千元的,每件交50元; 超过1千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4%交纳; 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3%交纳;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0。
5%交纳。 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3)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准交纳; (4)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元至30元; (5)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 (6)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 (7)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
二、申请费 申请费是指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按规定交纳的费用。 申请财产保全的,保全财产的金额或价额不满1千元的,每件交纳申请费30元;超过1千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
5%交纳。 海事海商案件,申请扣押船舶的,每件交纳1千元至5千元;申请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500元;申请留置货物,燃料的,每件交纳500元;申请船东责任限限制的,按申请限制数额的0。
1%交纳,但最低不少于500元。 申请支付令的,每件交纳申请费100元。
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申请费100元。 申请执行类 执行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0。
5%交纳;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0。1%交纳。
财产保全类 申请财产保全,交纳费用速算方法如下: 1千元以下30元/件 1千――10万元*0。 01+20元 10万元以上*0。
005+520元 另外,还有一些其他诉讼费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实际支出的应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主要包括: (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 (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助费; (3)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三、其他诉讼费用 只限于财产案件,包括: 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依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交纳。 复制本案有关材料或法律文书,按实际成本收费。
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所支出的费用,按实际支出收取。 先予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按实际支出收取。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法院规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费、食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法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决定。 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决定当事人应当交纳的金额。
四、执行费申请执行费 《收费办法》第3条规定,申请执行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不交申请执行费。 申请法院执行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应当交纳申请执行费。
执行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0。
1%交纳。 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所有执行案件当事人都应当依法向法院交纳。 五、涉外案件诉讼费用 在通常情况下,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组织在我国法院进行诉讼,采取同样的收费标准,适用同样的负担原则。
但是,如果外国法院对我国公民、法人和组织的诉费用负担,与其本国公民、法人和组织不同方对待的,人民法院按对方原则处理。 六、仲裁费用 一、仲裁案件受理费: 争议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每件交纳200元; 争议金额在5000元至5万元的,每件交纳200元加上争议金额5000元以上部分的3。
5%; 争议金额在5万元至10万元的,每件交纳1775元加上争议金额5万元以上部分的3%; 争议金额在10万元至20万元的,每件交纳3275元加上争议金额10万元以上部分的2%; 争议金额在20万元至50万元的,每件交纳5275元加上争议金额20万元以上部分的1。 5%; 争议金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的,每件交纳9775元加上争议金额50万元以上部分的10%; 争议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每件交纳14775元加上争议金额100万元以上部分的0。
5%。 二、仲裁案件处理费: 其收费标准,国家有规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照合理的实际支出收取。
七、诉讼费用的预交 如果您是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原告,您在接到法院交纳诉讼费通知次日起7日内,必须交纳诉讼费。这钱只是预交、垫付,官司打完了,到底由谁交钱,法院会给您一个明确的说法。
如果您执意不按照规定如期交纳诉讼费,法院将按撤诉处理,您的案件将不能够得到继续审理。 同样,上诉案件的受理费,由上诉人预交,双方均上诉的,由双方当事人分别预交。
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