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基础知识和发展党员程序

1.关于党的基础知识及入党程序新闻稿

方法/步骤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入党的同志自愿提出入党申请并上交入党申请书,其间可以先了解下入党的流程以及一些要求以更好地做准备。

二.参加培训及考试

积极要求入党的青年团员可以参加党校培训,通过党校培训,端正入党动机,提高理论基础,不断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掌握党的发展动态。会学习一些专题的理论知识,也可能会看一些先进人物的事迹视频。

其后会有专门的理论考试,对近期的学习进行检验,通过之后会发结业证书,证明参加过专门的学习并合格。只有考试合格后才能继续下面的流程,考试不合格者延期发展 。

三.成为入党极积分子

在新申请入党的人中会选出优秀的人员,被荐优的同学填写荐优表格,经党支部批准并公示后即成为入党极积分子。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后会有一段的考察期,在考察期内要不断向党组织汇报近期的思想状况,学习生活等问题,定期会交思想报告。

四.成为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考察期后经过党支部表决后会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即发展对象),被批准为重点培养对象后,党支部将对其进行政治审查,会进行函调,以了解被调查人的真实状况,

五.成为预备党员

成为预备党员后会有一年的预备期,期间要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积极学习

党的理论和 动态。

1、进入预备期由入党介绍人和预备党员发展对象一起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2、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

3、预备党员要每2个月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六.转为正式党员

当成为预备党员满一周年后就可以像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所在的党组织会召开支部会议讨论入党问题,会进行民主表决,通过表决的会转为正式党员,并进行公示。

2.发展党员程序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只有严格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才能保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一、申请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每个要求入党的人,都必须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

因为,中国共产党是由中国工人阶级中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所组成的。 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党和人民利益需要的时候,能够义无反顾地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不谋个人私利和特权,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铤身而出。

申请入党就意味着决心承担起一个共产党员的责任,志愿按照党员标准的要求去终身实践。 这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做到的,只有具有共产主义觉悟,志愿把自己的一切献给共产主义事业的人才能做到。

如果入党不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之上,就不可能自觉地用党员标准去规范自己的言行,而往往是把自己混同于一个普通老百姓,甚至做出与党的要求背道而驰的事情,对党造成损害。 因此,只有当他们提高了政治觉悟,有了入党要求,自觉、自愿地提出申请并接受组织的培养和考察,确实具备了党员条件后,才能吸收他们入党。

如果本人没有入党要求,说明他还没有这个觉悟,或者没有这个决心,还有思想顾虑。对于这样的人,无论社会声望有多高,或者能力有多强、贡献有多大,都不应强迫他们入党。

当然,组织可以对他们进行启发和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政治觉悟,但是不能硬拉他们入党。 要求加入党组织的同志,一般要写出书面申请。

申请入党的人写入党申请书是为了向党组织表明自己的入党愿望、郑重表达自己的决心,同时也为了便于党组织进行考察、教育和培养。 书写入党申请书是一件严肃而庄重的事情,必须亲自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申请书的主要内容有:个人简历,有无政治历史问题,受过何种奖励、处分,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决心;个人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以及对照党员条件找出的差距和今后自己努力的方向等。 入党申请书一般要本人写,若本人写申请确有困难,也可以由本人口述,请其他同志帮助代写。

不论采用哪种方式,申请书的内容一定要真实反映申请人的情况,如实表达申请人的思想认识和态度,并且要经得起党组织的考验。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一个人刚刚提出入党申请的时候,尽管有要求进步的愿望,但他对党的性质、纲领、任务和宗旨的认识不可能那么深刻,在许多情况下,他们的认识往往还是停留在朴素的直观基础之上,还没有提高到理性的高度,与共产党员的标准还有一定距离。

这就需要党组织经常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纲领、任务和党的宗旨以及党员标准的教育。 为了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党组织要有意识地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列席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以及参加党内的有关活动等,使积极分子实际体验党内生活、接受党内生活锻炼,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员的优秀品质,进而更好地培养其组织观念。

同时,党组织还要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便更全面地了解他们的能力水平、思想觉悟和对党的事业态度等。为了切实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对入党积极分子一般要进行一年以上的培养和比较系统的教育,组织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以提高他们的觉悟。

保持我们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避免不符合党员标准的人被吸收入党,防止坏人和各种投机分子钻入党的队伍,在接受申请人人党之前必须进行严格的考察。 党组织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全面考察过程中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宏观上对照党员标准,做到严格要求、仔细考察。

在政治思想方面重点考察其思想品德、政治觉悟和对理想、道德、情操、人生价值的认识,考察其对待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考察其是否遵守国家法规。 第二,在实际工作中,观其言,察其行,从日常表现及具体问题和具体事务的处理中去考察,从细微之处把握。

第三,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的反映。 在积极分子培养工作中,党支部要制定“专人培养,定期谈话,统一要求”的工作规程。

一般每一个培养对象确定以后,党支部要指派两名中共正式党员负责全面的培养。 一方面是帮助培养对象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不断提高,及时指出培养对象的缺点和不足,引导他们不断进步,并定期把培养对象各方面的情况向党支部大会报告;另一方面负责把支部对培养对象的要求、安排的工作、学习任务和信息传达给他们,使培养对象按支部的要求去努力。

三、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 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党章之所以这样规定,一是为了使党组织对被介绍人的考察更加全面、客观,避免片面性,有利于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二是不致因一名介绍人的工作变动而影响党组织对申请入党人的考察,有利于工作的连续性。

由什么人作入党介绍人和介绍什么人入党,是十分严肃、慎重的事情。预备党员要接受党组。

3.发展党员大会程序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 (1)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2)对于团支部推荐的入党对象和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学生,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2、建立登记档案(党支部) 对于申请入党的同学,党支部要建立档案,列入培养计划,经常对他们进行教育。

3、确定积极分子(党支部) 对于已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各方面符合条件的同学,要经党小组提名,党支部讨论确定为积极分子,并确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 4、填写《积极分子登记表》(党支部) 对已确定的积极分子,党支部要迅速指定培养人为其填写《积极分子登记表》,交党支部统一保存。

5、培养教育(党支部) (1)建立积极分子自学小组。 (2)组织他们听党课或参加培训班。

(3)吸收他们参加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新党员的宣誓大会及一些活动。 (4)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受锻炼。

6、定期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 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还要定期进行考察,由培养人每季度考察汇报一次,填写到《积极分子登记表》上,并由党小组、党支部签署意见。 7、确定并上报发展计划(党支部) 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首先要通过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然后党小组提出意见,重点进行培养教育,发展计划经党支部审查后报上级党委备案。

8、参加党委(或党总支)组织的培训(党支部) 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积极分子,党支部要组织他们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 9、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 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培训成绩合格,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

10、政审(党支部) 政治审查内容: 1、申请人的政治历史情况。 2、申请人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和表现。

3、家庭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政治审查的办法:考察档案和必要的函调和外调。

11、向党委或党总支报告(党支部) 对已上报列入发展计划的对象,党支部要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报告近期发展对象情况,包括:本人档案、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积极分子登记表》、考察综合意见、支委会讨论意见和入党申请书、党小组意见和发展对象的思想汇报。 是团员的应有团组织推荐意见。

12、预审(党委组织部门) 预审要求: (1)审查培养、考察和政审材料是否齐全,有无违背中央、省市有关发展党员的规定的地方。 (2)设党总支、分党委的单位先审查。

(3)经审查,合乎上述各种程序要求的下发《入党志愿书》。 13、填写《入党志愿书》(介绍人、申请人) 党支部向发展对象解释 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填写注意事项。

志愿书一般由申请人亲自填写,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楚,不允许涂改,志愿书填写后,由党支部审阅。

14、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党支部) 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方能召开。 其内容: (1)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

(2)介绍人介绍培养经过,并发表意见。 (3)支委会发表意见。

(4)大会讨论。 (5)正式党员表决,作出决定。

15、填写党支部决议,上报党委或党总支(党支部) 填写支部决议时应注明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人数;同意和不同意人数;通过决议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有党总支的单位须经党总支审议签署意见后,上报党委。

表决同意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方算通过。 16、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党委指派负责人) 座谈前认真审阅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资料,座谈对象主要有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党员、群众。

座谈内容为发展对象的政治品质、思想觉悟、工作表现、培养情况,有时可找个别人员进行单独了解。是团员的应向团组织征求意见。

17、与发展对象谈话(党委指派负责人) 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并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抽查,然后将座谈情况和意见向发展对象反馈并提出要求和希望。 谈话后应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

18、召开党委会审批(党委) 对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党委要集体审批。要坚持五个不批:没经过1-2年培养、考察不批;入党动机不纯、觉悟不高、信念不坚定不批;不懂和不了解党的基本知识不批;没有政审和政审不清不批;若有问题需进行调查而未及时上报调查结果的不批,时间超过六个月应退回支部,重写《入党志愿书》。

19、填写上级党委审批意见(党委组织部门) 对审批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注明预备期起止的具体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并交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 20、与预备党员谈话(党支部) (1)向预备党员介绍党支部情况,提出要求。

(2)编入党小组参加活动。 (3)填写党员登记表。

21、预备党员入党宣誓(党支部) 见入党宣誓仪式程序。

4.发展党员需要那些程序呢

发展党员的程序主要有:

递交入党申请书——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的基础知识培训班”学习——列入发展对象——发展为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

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要安排培养人,一年之后才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定期写书面的思想汇报。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一年之后才能列入发展对象,发展为预备党员前落实入党介绍人,进行政审,召开党外群众座谈会、党员座谈会,报上级党组织进行预审,党员大会前一周进行发展公示,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并进行票决发展为预备党员。

支部党员大会票决通过后,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支部党员大会票决通过满一年前,本人递交转正申请,召开党外群众座谈会、党员座谈会,党员大会前一周进行转正公示,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并进行票决转为正式党员,支部党员大会票决通过后,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5.发展党员的基本程序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 (1)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2)对于团支部推荐的入党对象和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学生,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2、建立登记档案(党支部) 对于申请入党的同学,党支部要建立档案,列入培养计划,经常对他们进行教育。

3、确定积极分子(党支部) 对于已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各方面符合条件的同学,要经党小组提名,党支部讨论确定为积极分子,并确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 4、填写《积极分子登记表》(党支部) 对已确定的积极分子,党支部要迅速指定培养人为其填写《积极分子登记表》,交党支部统一保存。

5、培养教育(党支部) (1)建立积极分子自学小组。 (2)组织他们听党课或参加培训班。

(3)吸收他们参加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新党员的宣誓大会及一些活动。 (4)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受锻炼。

6、定期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 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还要定期进行考察,由培养人每季度考察汇报一次,填写到《积极分子登记表》上,并由党小组、党支部签署意见。 7、确定并上报发展计划(党支部) 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首先要通过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然后党小组提出意见,重点进行培养教育,发展计划经党支部审查后报上级党委备案。

8、参加党委(或党总支)组织的培训(党支部) 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积极分子,党支部要组织他们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 9、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 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培训成绩合格,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

10、政审(党支部) 政治审查内容: 1、申请人的政治历史情况。 2、申请人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和表现。

3、家庭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政治审查的办法:考察档案和必要的函调和外调。

11、向党委或党总支报告(党支部) 对已上报列入发展计划的对象,党支部要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报告近期发展对象情况,包括:本人档案、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积极分子登记表》、考察综合意见、支委会讨论意见和入党申请书、党小组意见和发展对象的思想汇报。 是团员的应有团组织推荐意见。

12、预审(党委组织部门) 预审要求: (1)审查培养、考察和政审材料是否齐全,有无违背中央、省市有关发展党员的规定的地方。 (2)设党总支、分党委的单位先审查。

(3)经审查,合乎上述各种程序要求的下发《入党志愿书》。 13、填写《入党志愿书》(介绍人、申请人) 党支部向发展对象解释 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填写注意事项。

志愿书一般由申请人亲自填写,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楚,不允许涂改,志愿书填写后,由党支部审阅。

14、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党支部) 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方能召开。 其内容: (1)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

(2)介绍人介绍培养经过,并发表意见。 (3)支委会发表意见。

(4)大会讨论。 (5)正式党员表决,作出决定。

15、填写党支部决议,上报党委或党总支(党支部) 填写支部决议时应注明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人数;同意和不同意人数;通过决议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有党总支的单位须经党总支审议签署意见后,上报党委。

表决同意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方算通过。 16、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党委指派负责人) 座谈前认真审阅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资料,座谈对象主要有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党员、群众。

座谈内容为发展对象的政治品质、思想觉悟、工作表现、培养情况,有时可找个别人员进行单独了解。是团员的应向团组织征求意见。

17、与发展对象谈话(党委指派负责人) 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并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抽查,然后将座谈情况和意见向发展对象反馈并提出要求和希望。 谈话后应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

18、召开党委会审批(党委) 对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党委要集体审批。要坚持五个不批:没经过1-2年培养、考察不批;入党动机不纯、觉悟不高、信念不坚定不批;不懂和不了解党的基本知识不批;没有政审和政审不清不批;若有问题需进行调查而未及时上报调查结果的不批,时间超过六个月应退回支部,重写《入党志愿书》。

19、填写上级党委审批意见(党委组织部门) 对审批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注明预备期起止的具体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并交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 20、与预备党员谈话(党支部) (1)向预备党员介绍党支部情况,提出要求。

(2)编入党小组参加活动。 (3)填写党员登记表。

21、预备党员入党宣誓(党支部) 见入党宣誓仪式程序。

6.发展党员的原则和程序是什么

发展党员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原则性、程序性很强的 工作。

党章第五条规定:“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坚持这一原则,主要目的是保证发展党员质 量。

2014年5月,中央办公厅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进行了 具体规范。 主要有:(1) 人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人党申请人应当向 工作、学习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提出人党申请。确定人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 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并 报上级党委备案。

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党组织应当采取多种有效方法,加强入 党积极分子教育。

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基层党委每年对人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 (居住地)发生变动,原单位(居住地)与现单位(居住地) 党组织应做好接续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2)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 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 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 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人党。

基层 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人党。(3) 预备党员的接收。

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 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 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

审查结果以书面形 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 交支部大会讨论,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 权人数的半数。

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人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 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相关材 料报上级党委审批。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 的认识。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审批两个 以上的发展对象人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4)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 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人党宣誓。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 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7.发展党员的主要工作程序有哪些

发展党员的主要工作程序分四个阶段12个步骤:第一阶段:人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1) 要求人党的人,必须向党组织提出申请;(2 )党组织确定人党积极分子;(3 )党组织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

第二阶段: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4)确定两名正式党员做该同志人党介绍人;(5 )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1) 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第三阶段:预备党员的接收(7 )支部审查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预审,填写入党志愿书;(1) 支部召开接受预备党员大会;(2) 上级党组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10 )上级党委集体讨论和表决。

第四阶段: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II) 被批准的预备党员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12)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 通过,报上级党委批准,转为正式党员。

8.7. 发展党员的流程及发展党员的原则是什么

内容仅供交流与参考: 党员的流程:一、入党申请书 入党申请书的内容主要包括四点: 1、对党的认识2、个人申请入党的动机、目的3、对自我的现有认识4、表决心,即为向党组织靠拢个人的打算 注意事项:1、入党申请书须用黑色墨水或蓝黑色墨水手写 2、第一次写入党申请书要表明个人身份,最好附上个人简历 二、思想汇报 思想汇报是对个人某一段时间内思想、学习、工作、生活情况的总结。

入党积极分子可以结合自身经历谈对党的认识;也可以结合当前国际形势、当前政治热点问题,运用一定的政治理论阐述个人的观点;也可以谈个人学习政治理论和有关文件的心得体会。思想汇报须是个人思想观点的反映,切忌照搬报刊文章。

注意:思想汇报须用黑色墨水或蓝黑色墨水手写。 三、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填写注意事项: 1、列为培养对象的时间与入党的时间之间应有一年左右的间隔。

2、培养考察情况是半年左右的时间考察一次,因此,两次考察日期间隔一般为六个月左右。3、培养考察情况要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培养对象的情况。

联系人应尽可能的写清楚其表现情况,在填写时主要从优点和缺点两部分来谈。第二次的考察情况应该能反映出培养对象针对存在的个人不足已有所改正,或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所进步。

4、联系人一般为两个,一般情况下联系人就是入党介绍人。 5、拟发展意见填写时,首先对培养对象作全面的评价,然后再给出党支部拟发展的意见。

四、入党志愿书 (一)入党志愿书的内容包括: 1、对党的认识 2、入党的目的、决心、打算 入党志愿书填写时注意:无需加抬头,直接写“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这句话,独立成段,入党宣誓的誓言可随其后,也可以放在文尾。文尾不用签名,另有签名栏。

(二)入党介绍人意见 介绍人意见应全面真实,介绍人签名、日期须填写清楚。 (三)支部大会的决议 首先对预备党员作全面评价,最后写明支部大会的表决意见。

在填写表决意见时,应写明:“应到党员多少人、实到多少人,其中正式党员多少人,经举手表决多少人同意该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 (四)谈话意见 开始应表明:“受新闻学院党总支指派,与某某同学谈话,谈话情况如下” 谈话内容可以分问题填写,也可以综述谈话内容,内容须是针对谈话,而不是个人平时表现的概述。

五 、个人自传 内容:1、个人介绍。格式为“自传人:某某,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家庭出身,本人成分。”

2、个人经历。其中须包括个人思想发展状况,在大事件中个人政治立场。

预备党员的发展工作 发展党员是党支部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是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之一,在高等学校做好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对于加强党的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 发展党员的原则 1、开展广泛深入的思想教育工作。

党组织应十分关心其的思想进步,经常组织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启发他们树立共产主义信念,教育和引导广大学生积极靠拢党组织。 2、对入党积极分子进培养、教育和考察。

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均应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指定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及时编入本支部的党章学习小组学习,送党校培训,吸收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建立培养和考察档案等。

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工作。 3、确定重点培养对象。

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遴选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作为重点培养对象。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重点培养对象的培养人(联系人),具体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对于成立了党小组的支部,遴选重点培养对象须先经党小组讨论。4、政治审查。

党支部通过党总支,对培养对象的主要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表现和历史情况发函调查。 5、确定发展对象。

重点培养对象经过培养教育和考察后,如条件已成熟,在征求团组织和非党员同学的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 6、做好发展准备工作。

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可由党组织指定或入党介绍人自己约请,一般由联系人或培养人担任);报党总支预审;填写《入党志愿书》。7、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

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讨论表决。 8、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将支部党员大会通过的预备党员材料报党总支。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进一步考察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审察发展党员的组织程序,在此基础上作出审批决定。

9、结尾工作。党支部在接到上级党组织预备党员的批准通知后,正式通知本人被吸收为预备党员,并提出希望和要求。

张榜公布预备党员名单。

9.简述:发展学生党员的基本程序

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 (1)学生本人自愿向所在系、中心党支部书面提交入党申请。

(2)学生本人虽未提出入党申请,但品学兼优,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经学校或所在系、中心团组织推荐,可吸收他们参加党的教育活动,促使其加深对党的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2、建立登记档案(党支部) 凡申请入党的同学,党支部要建立相应档案,并视申请人现实表现,列入培养计划,纳入党支部培养教育范畴。

3、确定积极分子(党支部) 已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初步具备党章规定条件,且学习成绩优秀,在学校集体活动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的同学,在班级团支部、系团总支、学校团委逐级推荐的基础上,党小组提名,党支部讨论确定为积极分子,并为每一个积子明确一至二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 4、填写《积极分子登记表》(党支部) 已确定为积极分子,党支部要指定培养人为其填写《积极分子登记表》,由党支部统一保存,并报校党办备案。

5、培养教育(党支部) (1)建立积极分子学习小组。 (2)组织积极分子参加业余党校学习培训。

(3)吸收积极分子参加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新党员的宣誓大会及有关活动。 (4)交任务、压担子,让他们经受实践锻炼和组织考察。

6、定期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 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定期考察,由培养人每季度考察汇报一次,填写到《积极分子登记表》上,并由党小组、党支部签署意见。 7、确定并上报发展计划(党支部) 对培养、教育、考察一年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通过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党小组提出意见,重点进行培养教育。

发展计划经党支部审查后报学校党委备案。 8、参加党委组织的培训(党支部) 对培养、教育、考察一年以上的积极分子,党支部要组织他们参加党委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没有经过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予发展。

9、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培训成绩合格,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 10、政审(党支部) 政治审查内容: (1)申请人的政治历史情况。

(2)申请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和表现。 (3)家庭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11、向党委报告(党支部) 已上报列入发展计划的对象,党支部要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报告近期发展对象情况,包括:本人档案、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积极分子登记表》、考察综合意见、支委会讨论意见和入党申请书、党小组意见和发展对象的思想汇报,经团总支、团委签署的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12、预审(党委办公室) 预审要求: (1)审查培养、考察和政审材料。

(2)经审查,符合各种程序和规定要求的下发《入党志愿书》。 13、填写《入党志愿书》(介绍人、申请人) 党支部向发展对象解释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和填写注意事项。

志愿书由入党介绍人指导,申请人亲自填写。交党支部审阅。

14、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党支部) 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方可召开。其内容: (1)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

(2)介绍人介绍培养经过,并发表意见。 (3)支委会发表意见。

(4)大会讨论。 (5)正式党员表决,作出决定。

15、填写党支部决议,上报党委(党支部) 填写支部决议时应注明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人数;同意和不同意人数;通过决议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后,上报党委。 16、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党委指派负责人) 座谈前认真审阅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资料,座谈对象主要有党支部负责人、党员、群众。

座谈内容为发展对象的政治品质、思想觉悟、学习和工作表现、培养情况,必要时可进行个别访谈,并征求班主任和团组织的意见。 17、与发展对象谈话(党委指派负责人) 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并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抽查;然后将座谈情况和意见向发展对象反馈并提出要求和希望。

谈话后应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 18、党委会审批(党委) 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党委实行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要坚持“五个不批”:没经过1-2年培养、考察的不批;入党动机不纯、觉悟不高、信念不坚定的不批;不懂和不了解党的基本知识的不批;没有政审和政审不清的不批;若有问题需进行调查而未及时上报调查结果的不批,时间超过六个月应退回支部,重写《入党志愿书》。 19、填写上级党委审批意见(党委组织部门) 对审批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注明预备期起止的具体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并交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

20、与预备党员谈话(党支部) (1)向预备党员介绍党支部情况,提出要求。 (2)编入党小组参加活动。

(3)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21、预备党员入党宣誓(党支部) 22、预备党员从预备期起,缴纳党费。

23、已加入党组织的学生党员,毕业离校时应同时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凡未能加入党组织已交入党申请书、确定为入党积子的同学的有关材料,并入毕。

%title插图%n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