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微生物实验的安全知识

1.微生物实验室的安全操作规程

抄的哦1 实验室安全 1.1 微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性 1.2 科室安全文档 (a)生物危害防护:实际操作规程见(《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9489-2004。

2004-01-05发布,2004-10-01实施。) (b)实验室安全:原则和措施见(《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 233-2002。

2002-12-03发布,2003-08-01实施。) 1.3 应用:以上的操作规程应用于微生物科室的所有部门。

工作人员或访问人员必须遵守各项规定。 1.4 关于新规定或现行规定的修改案:任何新规定或现行规定的修改案必须通知负责科室安全的人员及相关人员,他们将建议科室主任考虑实施。

1.5 生物性危害 1.5.1 与各种操作有关的生物危害水平取决于: a.处理的传染性物质的本身:按照传染性物质对个人和社区和潜在危险性以及经空气传播的可能性,其划分成不同等级。所采用的等级划分详见”《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原则和措施(见《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

b.使用的设备和设施: 处理不同等级的传染性物质的要求在”实验室安全”中已规定。这些符合要求的设备都要承担重要临床工作,科室负责人必须保证中应污染物水平。

c.培训,特别是员工的安全性培训和安全性经验积累。所有员工应该接受一定训练,能安全处理任何实验室可能碰到的物质,避免将实验不能处理或规定之外的传染性物质暴露在实验室,即使暴露事故在实验室,即使暴露事故发生也要会正确处理。

1.5.2 传染性物质的分类 1.5.2.1分类系统 生物危害防护:〔见1.2 (a)〕,根据生物因子对个体和群体的危害程度将其分为4级,危害等级Ⅳ最具危害性。 1.5.2.2危险群/生物安全水平:1-4 a.危险群/生物安全水平:1——对健康成人无致病性,对社区无危害性。

通常一般微生物操作就足够,不需特殊安全设备,工作的附近要有洗手设施。培养基上包含未鉴定物,因此,妥善处理对各级安全水平都至着重要。

b.危险群/生物安全水平:2——人类疾病相关物质,这种物质对实验室工作人员有中度危险,并具有一定程度社区危险性。医院微生物室所涉及的绝大多数物质属此安全水平,生物危害警告应张贴,并且限制接近,应用醒目标语,若是能产生空气传播或飞溅的I,II类物质都就使用相就的操作台。

实验室就提供类似防护衣和手套,眼罩尤其是配戴隐形眼镜者,也应提供类似安全水平的洗手设施,并且临近工作区也应有高压灭菌装置。所有废物和反复使用设备的去污染应有特定的程序。

c.危险群/生物安全水平:3——人类疾病相关物质,具有潜在空气传播性,能引起严重,致命疾病,对实验室工作人员高度危险,并具有一定程度社区危险性。所有含有或怀疑含有生物案的标本必须标以”小心污染”标签,并且同时标于盛放标本容器和申清单。

然而作为预防保护还不足够。应对所有血液,体液,分离的人体组织等有普通防护意识,它们都应视作传染源。

在此生物安全级,实验室应控制对其接近。凡涉及该类物质都应使用I或II类工作台操作,也可以遵循II级操作注意事项,对所有废物进行去污染处理,包括工作服和重复使用设备。

d.危险群/生物安全水平:4——对个人的危险如生物安全3级,但对社区有高度危险性。这些传染性物质包括: 蜱源性脑炎病毒 支里半亚-刚果牛血热病毒 Marburg Virus 艾波拉病毒 Lagsa fever Virus Junin HF Virus Machupo HF Virus Guanaruto HF Virus Herpesvirus simiae (B Virus) 1.6 以下预防措施,所有实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 1.6.1 工作服 a.所有实验室成员在工作期间必须始终穿着所提供的工作服。

离开实验室时,工作服须挂在指定地方,不得在实验室外冼工作服。 b.在处理含有或怀疑含有生物安全3级物质的标本时,必须在工作服外穿隔离衣。

c.在生物安全操作台内处理标本和培养基时,必须戴手套。 1.6.2 洗手池 洗手池须供应洗洁剂和纸巾。

1.6.3 洗手 所有工作人员在离开工作区必须洗手,并且要先脱去工作服和手套。 1.6.4 食物,饮水,吸烟,化妆品 食物和饮料不允许带入任何处理标本的房间.不允许在处理标本的任何地方吸烟.不允许在处理标本的任何地方使用化妆品。

1.6.5 伤口和擦伤 手上的伤口和擦伤必须覆盖保护物。 1.6.6 个人衣物 个人衣物不允许带入实验室,并且必须保存在带锁的柜子里。

1.6.7 口吸移液管 这是禁用的。要求使用机械移液装置。

1.7 常规预防措施应用于所有血液、体液、组织标本的操作中: 1> 无论何时都应尽可能避免使用注射器,针头或其它锐器。 2> 使用过的针头和一次性切割器必须丢入专门的带有盖子和桶内,以备安全处理、防止容器过满盛装。

3> 使用过的针头不许重新使用或再用手操作。 4> 打烂的玻璃必须放入坚硬的容器(不要用手),然后再放入黑色垃圾袋,如果是污染的,使用黄色垃圾袋。

5> 在接触具有潜在性传染性标本培养基、组织,必戴保护性手套,防止皮肤直接接触。如果手套有可见的污染,必须先除去污染,再更换。

手上有皮炎或伤口的工作人员的需要间接接触传染性物质的人员应戴保护性手套。 6> 在处理完标本、结束工作,甚至在上述规定带手套时。

2.实验室操作时,应该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实验室安全注意事项:

1. 进入实验室开始工作前应了解煤气总阀门、水阀门及电闸所在处。离开实验室时,一定要将室内检查一遍,应将水、电、煤气的开关关好,门窗锁好。

2. 使用煤气灯时,应先将火柴点燃,一手执火柴紧靠近灯口,一手慢开煤气门。不能先开煤气门,后燃火柴。灯焰大小和火力强弱,应根据实验的需要来调节。用火时,应做到火着人在,人走火灭。

3. 使用电器设备(如烘箱、恒温水浴、离心机、电炉等)时,严防触电;绝不可用湿手或在眼睛旁视时开关电闸和电器开关。应该用试电笔检查电器设备是否漏电,凡是漏电的仪器,一律不能使用。

4. 使用浓酸、浓碱,必须极为小心地操作,防止溅出。用移液管量取这些试剂时,必须使用橡皮球,绝对不能用口吸取。若不慎溅在实验台上或地面,必须及时用湿抹布擦洗干净。如果触及皮肤应立即治疗。

5. 使用可燃物,特别是易燃物(如乙醚、丙酮、乙醇、苯、金属钠等)时,应特别小心。不要大量放在桌上,更不要在靠近火焰处。只有在远离火源时,或将火焰熄灭后,才可大量倾倒易燃液体。低沸点的有机溶剂不准在火上直接加热,只能在水浴上利用回流冷凝管加热或蒸馏。

6. 用油浴操作时,应小心加热,不断用温度计测量,不要使温度超过油的燃烧温度。

7. 易燃和易爆炸物质的残渣(如金属钠、白磷、火柴头)不得倒入污物桶或水槽中,应收集在指定的容器内。

8. 废液,特别是强酸和强碱不能直接倒在水槽中,应先稀释,然后倒入水槽,再用大量自来水冲洗水槽及下水道。

9. 毒物应按实验室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领取,使用时严格操作,用后妥善处理。

3.微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措施有哪些

我国涉及微生物实验安全的国家相关法规主要有: 1.《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 233-2002)2002-12-03发布 2003-08-01实施 2.《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2004-04-05发布 2004-10-01实施) 3.《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04年11月5日国务院第69次常务会议通过 以上资料可在网页上输入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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