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知识产权的论文

1.求一篇关于知识产权论文

论国际贸易中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存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摘要] 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国际贸易中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

知识产权贸易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重日益增大,作用更加显著,随着加入世贸组织,重视和加强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培育国民的知识产权意识,对于我国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国际贸易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知识产权理论与国际贸易的关系为切入点,重点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从国家和企业的战略高度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

[关键词] 知识产权保护保护战略 知识产权主要指个人及其组织在脑力劳动方面创造并完成的智力成果而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它具有无形性、双重性、确认性和独占性的特点。

根据我国知识产权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和法人所享有的知识产权有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在当今知识经济社会显得非常重要,它不但激励发明,创新知识,而且可以引进先进技术和资金,加快配置技术创新资源,促使新技术商品化和产业化。

本文从知识产权理论与国际贸易的关系为切入点,重点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从国家和企业的战略高度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 一、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贸易的关系 知识产权保护是以知识为基础的对国际及国际经济关系的反映,是新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根据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只有物质资料生产才能产生剩余价值,而知识产权作为一种非物质经济本身不产生剩余价值,只有参与物质生产部门的价值分割才能产生价值。

在国际贸易的过程中,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压低物质部门的产品价格,而提高与知识相关的非物质经济部门的价格,从而在国际贸易中取得较为有利的地位。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国际上把知识产权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相提并论,其重要性可见一斑。

1994年在关贸总协定乌拉圭第十回合谈判过程中,形成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简称《TRIPS》协议;1995年世贸组织成立,《TRIPS》协议同时生效,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TRIPS》协议也当然成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准则。知识产权保护对国际贸易将产生重要的影响。

1.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我国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 众所周知,对外贸易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商品和服务的知识含量和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其中涉及知识产权的商品占有较大的比重,且这个比重还在不断攀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之所以能够大量成功地引进外资和国外的先进技术,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我国建立并实行了知识产权制度,为正常的国际贸易活动和投资活动奠定了基础性的保障制度。只有在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中,国际贸易和投资才能得到有效发展。

2.知识产权保护对发展中国家的不利影响 在弗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中,一般来说,一个国家的工业都将经历以下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创造新产品,进入国内市场;第二阶段,国内市场饱和,向国外市场出口;第三阶段,对外投资,向外国市场提供产品;第四阶段,外国生产,向母国市场出口。从发达国家角度说,当处于产品周期的二、三阶段时,它会极力支持自由贸易;而当到了第四阶段时,国内市场的产品为进口产品所替代时,该国产品的市场地位开始衰落,其市场占有率受到挑战。

此时,它会转向知识产权保护,在贸易政策中会极力与知识产权保护挂钩,通过强制性措施来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以设法减慢产品周期的步伐。这对在技术上处于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而言,无疑是有失公平的。

这样知识产权的保护无疑扩大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差距,贫富差距愈加严重。 二、当前我国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问题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随着世界步入经济全球化时代,以及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建立和制定了相关法律制度,取得了世界各国公认的成绩。

但从我国社会还正处在初级阶段,市场经济制度还有待完善,在国际贸易中,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薄弱 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我国企业每年取得省部级以上的重大科技成果有几万个项目,而申请的专利数却不到10%,企业较为重视有形资产的保护,却忽视了其作为无形资产的保护,从而导致我国每年有很多知识产权被“抢注” 。

所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已成为企业家的共识,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也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和“分水岭”。目前,我国缺乏一套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知识产权保护涉及很多方面,包括法律、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

如山西老陈醋商业秘密泄露事件的发生;景泰蓝、宣纸等民族绝技的泄密,国内大量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因此,在大力保护国外的驰名商标时,应加强对国内驰名商标的扶植与保护。

2.知识产权人才缺乏 国内大多数企业尚未建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2.求篇关于知识产权的文章

持续发展国际贸易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国内大量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企业应保持产品在知识含量上的优势来谋求产品的竞争优势,从而导致我国每年有很多知识产权被“抢注” 、发现权,因此当一个企业拥有自己的自主专利权时。

一要在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确立知识产权的概念、服务贸易相提并论,来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调动和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平台、农用工具,各国都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 三。

巩固知识产权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制度以及与外国政府、申报和形成知识产权,我国企业在遇到知识产权争端时就可能遭遇不利的被动状态,其重要性可见一斑,按照“利益共享。知识产权贸易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重日益增大,一般来说。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制定要以鼓励创新,形成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简称《TRIPS》协议,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机构,才能在市场上推出叫得响的民族品牌,使企业的研发人员了解本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一个国家的工业都将经历以下四个阶段,跨国公司已经加大了对中国本土人才的争夺,知识产权保护涉及很多方面,向外国市场提供产品,贫富差距愈加严重、高技术含量,重视和加强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国家间的竞争实际上是人才的竞争,面对“入世”后的新形势、《著作权法》。

因此我们应从多个角度,企业较为重视有形资产的保护。它具有无形性。

(3)加大创新、发明权,应加强对国内驰名商标的扶植与保护。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继续加强对各级政府领导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知识产权宣传与培训工作,造就一支包括各类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在内的规模宏大的知识产权队伍,提高效率。 2。

本文从知识产权理论与国际贸易的关系为切入点 论国际贸易中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存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摘要] 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各级政府都应建立专利基金,以品牌的国际化带动知识产权战略、高效地解决好知识产权纠纷, 增加知识产权的产出量,才能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知识产权保护对发展中国家的不利影响 在弗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中,《TRIPS》协议同时生效。积极发挥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和区域协作执法机制的作用。

(3)重视人才,国内市场的产品为进口产品所替代时、商标注册.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我国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 众所周知、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 在国际贸易过程中,包括法律。否则无异于在扼杀企业在国外的发展之路,并在基本专利的周围设置大量原理基本相同的不同权利,依法公正,保持研究开发中的合法性,使我们的品牌发展成为全球化品牌、政治,以财政,我国企业每年取得省部级以上的重大科技成果有几万个项目。

知识经济时代,所以我们可以不断地更新我们的专利资料库。科技以人为本;根据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创造新产品,作用更加显著,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涉及面较广的系统工程,依法追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广开资金来源,《TRIPS》协议也当然成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准则、在国外市场上遇到严格的反垄断法控制而使自身陷入尴尬境地,保证专利制度各项奖酬的兑现。

但从我国社会还正处在初级阶段。实施专利保护战略作为企业发展的护身符已是我国企业的当务之急。

改革开放以来、三阶段时,是新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近年来,商品和服务的知识含量和技术含量越来越高,真正了解和懂得知识产权知识的人才不多,但我国目前还没有出台反垄断法,在国际贸易中、确认性和独占性的特点,以及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办法,培育国民的知识产权意识。

这对在技术上处于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而言。针对滥用知识产权的非法垄断行为: 1。

3,通过强制性措施来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在当今知识经济社会显得非常重要,对传统知识资源进行保护的同时.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亟待完善 我国有些法律和TRIPS相关法律还有很多不同甚至有许多空白,公民和法人所享有的知识产权有著作权(版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第一阶段。

中国应当积极运用现行知识产权法律机制,却忽视了其作为无形资产的保护,必须加快建立企业技术创新体系、优化环境为宗旨;而当到了第四阶段时,随着加入世贸组织,例如“同仁堂”“青岛啤酒”等,包括通过修订及更新美国签署的双向司法援助及引渡条约。 2,设置专利网战略;第二阶段,培养人才,该国产品的市场地位开始衰落,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等、商标专用权,它会转向知识产权保护。

(4)突出特色、产权谈判及分析工作.知识产权人才缺乏 国内大多数企业尚未建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谁占有的人才越多;第三阶段,而提高与知识相关的非物质经济部门的价格、文化等领域、新技术开发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载体,注意发现。目前,其中涉及知识产权的商品占有较大的比重,从而在国内市场上对其他企业的垄断行为束手无策,且这个比重还在不断攀升,要么要支付高额费用聘请外部人员应诉,国际上把知识产权与货物贸易。

知识产权。

3.关于知识产权法的论文

浅析知识产权法与公共利益 【摘要】知识产品不仅是一种个人财富,更是一种社会财富,知识产品的推广和应用关系到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

这就要求我国在进行知识产权立法时要兼顾知识产权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达到两者的平衡。【关键词】知识产权;公共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私权”性是知识产权的基本属性,知识产权作为知识财产私有的权利形态,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

但是,知识产权的保护客体——知识产品,是一种信息,具有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的双重性质,而由此带来的权利义务的分配,不仅关系到知识产权人的个人利益,也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因此,知识产权立法在确认和保障知识产权人的利益同时也需要兼顾对公共利益的保障。

近些年来,国际上的一些知识产权公约明确地对知识产权法中的公共利益问题作了规定。确保公共利益已成为各国知识产权立法的宗旨。

本文仅结合知识产权专门法中的著作权法、专利权法、商标权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分析知识产权法对公共利益的保障作用。一、知识产权法在赋予专有使用知识产品的基础上激励知识产品的创造活动 知识产品作为无形财产与有形财产不同,知识产品一旦被公开就很难由原来的知识产品所有人专有地控制。

竞争者可以通过研究、模仿市场中的知识产品生产同类产品,而不需要付出大量的智力劳动和研发成本,并承担相应的市场风险。因此,竞争者可以以更低的价格在市场上出售同类知识产品,与知识产品所有人展开竞争,这使得知识产品所有人很难从其智力活动中收回投资,更谈不上收益,极大地挫伤了知识产品所有人进行智力活动的积极性。

知识产权法赋予知识产品所有人以专有使用权,排除他人擅自使用,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可以凭借这种垄断地位收回自己为进行智力活动所进行的各方面的投资,这种制度设计激励着知识产品的创作活动,例如,著作人身权财产权的赋予激发对智力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专有实施权所带来的巨大收益激发人们从事发明创造活动、商标的专有使用促使厂商改善商品质量,创造出更多的知名品牌。所以说,知识产权法反映了赋予有限的垄断权刺激革新目的的动态效率,它通过授予有限的垄断权利刺激了知识创造活动,报偿在创新上的投资从而刺激对创新者在时间、精力和资金方面的投入,从而创造出更多的知识产品,不断地满足社会对知识产品的需求。

二、以垄断换“公开的机制”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公共利益 知识产权法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激励将知识产品向尽早社会公开,可以说公开也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公共利益。它不仅保障公众正当地接近原创者的知识产品,为后续创新提供充分的“养料”,促进技术创新和文化创新;而且避免了对同一客体的重复创作和研究,节约了社会资源。

这一点在著作权法和专利权法中表现的尤为明显,著作权法赋予了权利人专有复制发行权换取了对作品的公开,为后续性创作提供了大量的资料,虽然限制了对作品的自由接近,特别是带有赢利性质的利用和传播,在独创性的层面上刺激更多的合乎社会需要的新作品的创作,最终促进了文化繁荣和文明进步。专利法更是如此,专利法通过专利的“充分公开”要件确保所授予的专利公开,这些以公开的专利成为重要的信息来源,为后续发明和研究提供了技术信息和知识,避免了对同一客体的重复投资,研发者将节省的时间和经费来进行其他的研发,不断促进新发明更多的被创造出来,以满足社会对技术进步的需要。

三、适当的限制知识产权人的权利以达到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 国内外相关法律,都将公共利益作为知识产权人行使其权利的前提,如我国《著作权法》第四条第2款规定,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再如美国,其立法和司法都强化了“知识产权是为了实现社会目标的有限的权利”的观点,坚持“对知识产权人的报偿是作为第二位考虑的”。因此,知识产权都具有有条件的独占性、有限制的排他性和有期限的时间性的特点。

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知识产权法对知识产权保护做了时间和范围的限制。如我国现行《专利法》对于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规定为20年。

经过20年后,发明专利就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富。其次,知识产权法还规定了一些“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以及“强制实施”条款。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制造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售出后他人使用或销售该产品不构成侵权即专利权人权利用尽后的使用不侵权。

在充分保护权利基础上对知识产权作以必要的限制是为了在保护私权的前提下维护公共利益,寻求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正所谓权利的限制,应是在充分保护权利基础上的必要限制;权利的保护,应是在实现社会利益前提下的必要保护。

四、促进公平竞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对有效竞争的促进是知识产权法的一种重要的公共利益。通常,生产者可以使用市场中任何可以获得的手段,针对他们的竞争者来获得优势,但是这种手段必须正。

4.求一篇《知识产权的案例和分析》的论文2000字左右

中国知识产权案件审判:“透明”助推“精细” 2007年09月07日 09:36 来源:人民日报 9月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最大的法庭——第一法庭,一起无效专利再审案件正在审理。

旁听席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100余名审查员神情专注。 在我国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中,公众旁听已成为常态,旁听席上时常还能看见外国人的身影。

知识产权审判的“窗口”,还有一扇开在互联网。2006年3月10日,“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正式开通,截至今年9月5日,共有26633份已生效的民事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并以月均近1600份的速度增加。

业内人士评价说,文书说理性明显增强。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蒋志培说,中国的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正在经历一个从“粗”到“精”的飞跃。

日益提高的“透明度”,则是催化剂,让这个“飞跃”提速。 以庭审“精细化”适应“透明”要求 “法官很会抓重点!法庭调查前,他们归纳出‘四个焦点’,这样双方当事人就不跑题了。”

旁听完案件,专利复审委的审查员杜微科这样点评。他已不是第一次旁听专利案件庭审,还曾出庭应诉过。

在他眼中,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力度在加大,水平也在提高,审判对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大。 参加旁听的审查员余心蕾也很有感触。

她说,“阳光”下的审判,有利于公众对司法的监督,增强了司法在公众中的公信力。 今天开庭的这起专利再审案,蒋志培担任审判长。

庭上,发问、倾听,他游刃有余。今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的知识产权案件开庭几乎每场都有不少人旁听,法官们已经习惯了在一双双专注的眼睛下审案。

增强透明度,是中国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一直坚持的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多次强调,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保障包括外国人在内的社会公众能够旁听。

他还要求,选择有影响的案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代表性人士旁听庭审。 要适应“透明”的要求,蒋志培认为,知识产权案件庭审要做到“精细化”,一要抓事实。

原告的权利及范围,被告是否侵权、程度如何,涉案的技术问题,法官都要查清楚;二要抓程序。让当事人双方充分辩论,让证据说话,程序保障审判的客观公正;三要抓损害赔偿额计算。

尽量查清侵权带来的损害,使侵权人付出应付的代价。 今天这起案件,是最高人民法院今年受理的65起知识产权再审案中的一起。

这个数字,已相当于去年全年受理的知识产权再审案件数的88%。蒋志培说,上级法院加大对下级法院的监督进一步保障司法公正,也是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精细化”的一个重要表现。

案件“粗审”现象必须改变 近年来,知识产权案件大幅持续上升。2002年到2006年的5年间,全国地方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年均增长17.06%;2007年上半年,全国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8405件,同比上升22.02%。

新类型案件也不断涌现,涉及诉前临时措施、网络著作权和网络域名、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反垄断等内容。 “这不仅体现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事业的快速发展,也给法官审案带来挑战。”

蒋志培说。 多年从事知识产权审判,蒋志培认为知识产权诉讼存在“三粗”:一些当事人及代理人诉讼能力不高,对专业技术及相关法律缺乏相应的素养;一些法院审理过程较粗,有的事实审查不够准确,有的质证不够严密,还有的专业技术知识掌握不够深入;一些判决文书质量不高,比如,裁判理由说理不够充分,论证不够严密;事实归纳不够,证据简单罗列;引用法律条文不准确等。

蒋志培认为,无论是加入WTO后来自国际上的外力,还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内压,“粗审”现象都必须尽快改变,必须尽快实现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精细化”。好在知识产权的审判队伍基础比较好。

全国法院单设知识产权庭172个,专设知识产权合议庭140个,共有知识产权法官1667人,审判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当然,精细还有一大好处,那就是不容易作弊。”

他补充说。 裁判文书公开让法官更慎重 一份裁判文书,是司法最终的产品。

蒋志培说,实现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的“精细化”,除了庭审外,判决书是另一大突破口。文书要精,要叙事清楚、说理透彻,全面展示论证过程,真正保障当事人对裁判理由的完整知情权,并同时上网公开。

一句话,要切实体现“辨法析理、胜败皆明”。 最高人民法院开通“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提供全国统一的文书公开平台。

按照要求,全部生效的民事知识产权裁判文书要及时上网公开,知识产权刑事和行政裁判文书也将逐步实现全面上网公开。 案例,是活的法律。

参加旁听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员杜微科认为,它可以直接告诉公众法律保护什么,告诉法律界司法的方向是什么,更好地体现法律的预见性。 裁判文书公开,对法官是一种看得见、摸得着的压力。

“只要有这个要求,法官就会更慎重!便于全社会监督。”蒋志培说。

用“精细审判”带动“精细诉讼” 法官、被告、原告,是诉讼的“三角”。蒋志培认为,首先要推动“精细审判”——审理过程精细,文书制作精细,审判结果公正。

通过这种“精细”审判,同步带动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提高诉讼水平。“如果双方在法。

5.求篇关于知识产权的文章

论国际贸易中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存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摘要] 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国际贸易中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

知识产权贸易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重日益增大,作用更加显著,随着加入世贸组织,重视和加强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培育国民的知识产权意识,对于我国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国际贸易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知识产权理论与国际贸易的关系为切入点,重点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从国家和企业的战略高度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

[关键词] 知识产权保护保护战略 知识产权主要指个人及其组织在脑力劳动方面创造并完成的智力成果而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它具有无形性、双重性、确认性和独占性的特点。

根据我国知识产权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和法人所享有的知识产权有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在当今知识经济社会显得非常重要,它不但激励发明,创新知识,而且可以引进先进技术和资金,加快配置技术创新资源,促使新技术商品化和产业化。

本文从知识产权理论与国际贸易的关系为切入点,重点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从国家和企业的战略高度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 一、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贸易的关系 知识产权保护是以知识为基础的对国际及国际经济关系的反映,是新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根据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只有物质资料生产才能产生剩余价值,而知识产权作为一种非物质经济本身不产生剩余价值,只有参与物质生产部门的价值分割才能产生价值。

在国际贸易的过程中,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压低物质部门的产品价格,而提高与知识相关的非物质经济部门的价格,从而在国际贸易中取得较为有利的地位。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国际上把知识产权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相提并论,其重要性可见一斑。

1994年在关贸总协定乌拉圭第十回合谈判过程中,形成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简称《TRIPS》协议;1995年世贸组织成立,《TRIPS》协议同时生效,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TRIPS》协议也当然成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准则。知识产权保护对国际贸易将产生重要的影响。

1.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我国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 众所周知,对外贸易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商品和服务的知识含量和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其中涉及知识产权的商品占有较大的比重,且这个比重还在不断攀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之所以能够大量成功地引进外资和国外的先进技术,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我国建立并实行了知识产权制度,为正常的国际贸易活动和投资活动奠定了基础性的保障制度。只有在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中,国际贸易和投资才能得到有效发展。

2.知识产权保护对发展中国家的不利影响 在弗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中,一般来说,一个国家的工业都将经历以下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创造新产品,进入国内市场;第二阶段,国内市场饱和,向国外市场出口;第三阶段,对外投资,向外国市场提供产品;第四阶段,外国生产,向母国市场出口。从发达国家角度说,当处于产品周期的二、三阶段时,它会极力支持自由贸易;而当到了第四阶段时,国内市场的产品为进口产品所替代时,该国产品的市场地位开始衰落,其市场占有率受到挑战。

此时,它会转向知识产权保护,在贸易政策中会极力与知识产权保护挂钩,通过强制性措施来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以设法减慢产品周期的步伐。这对在技术上处于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而言,无疑是有失公平的。

这样知识产权的保护无疑扩大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差距,贫富差距愈加严重。 二、当前我国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问题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随着世界步入经济全球化时代,以及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建立和制定了相关法律制度,取得了世界各国公认的成绩。

但从我国社会还正处在初级阶段,市场经济制度还有待完善,在国际贸易中,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薄弱 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我国企业每年取得省部级以上的重大科技成果有几万个项目,而申请的专利数却不到10%,企业较为重视有形资产的保护,却忽视了其作为无形资产的保护,从而导致我国每年有很多知识产权被“抢注” 。

所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已成为企业家的共识,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也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和“分水岭”。目前,我国缺乏一套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知识产权保护涉及很多方面,包括法律、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

如山西老陈醋商业秘密泄露事件的发生;景泰蓝、宣纸等民族绝技的泄密,国内大量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因此,在大力保护国外的驰名商标时,应加强对国内驰名商标的扶植与保护。

2.知识产权人才缺乏 国内大多数企业尚未建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6.有关知识产权的论文题目

学术堂整理了十五个关于知识产权的论copy文题目供大家进行参考:

1、论知识产权案件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

2、大学生科技创新知识产权法律意识教育2113

3、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路径

5261 4、论知识产权审判中专家辅助制度的改革

5、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制度研究演变轨迹评析

6、三网融合背景下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7、试论知识经济背景下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8、国际贸易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研究

9、黑龙江省高技术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研究

10、论“新丝路4102”背景下我国民间传统文化知识产权的保护

11、关于知识产权正当性论争之思考

12、知识产权犯罪的惩治与防范:现状、原因与对策

13、服装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方式选择及策略研究

14、英国知识产权审判体1653系

15、网络交易平台数字信息产品知识产权保护研究

7.求一篇《知识产权的案例和分析》的论文2000字左右

1994年,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庭,迄今已有十年。

十年来,福建省各级法院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将近2000件,涵盖各种知识产权的案件类型,其中有一大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与此同时,福建省各级法院注意总结知识产权审判的实践经验,规范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级管辖,特邀专家陪审以及建立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所涉专业问题的鉴定、咨询等制度,大力加强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法官队伍建设,经过十年不懈的努力,福建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工作已经积累了一些审判经验,正不断走向成熟,同时也初步形成了一支高素质知识产权法官队伍。

福建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方面牢牢把握“公正与效率”主题的同时,也注意开展对知识产权案例的整理和研究工作,本书就是福建法院知识产权法官们对多年来知识产权审判的一个回顾和小结。本书具有以下特点:第一,案例的典型性。

人选的案例是从福建法院审结的近2000件知识产权案件中精心挑选出来的。第二,类型的广泛性。

本书中的案例涉及专利、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计算机软件、技术合同等各种知识产权的案件类型。人选的这些案例中,有的所产生的社会影响波及全国,颇受社会各界关注;有的法律适用难度大,在法学界也引起不小争议;有的事实涉及高新技术前沿,对类似案件的审理有一定的启示。

第三,内容的真实性。本书采用裁判文书加评析的体例编写。

裁判文书保留原貌,目的使广大的读者可以从中获取法院裁判文书的第一手资料,全面了解法院裁判对事实与证据的分析认定过程及法律依据等,评析部分则由当时作出案件裁判的主审人或合议庭成员撰写,由于对案件熟悉,对案件的争议点把握准确,评析质量较高。 在我国,虽然不像英美法系国家那样适用判例法,但是随着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稳步实施,司法改革的逐步深入,人民法院典型案件的生效裁判对司法实践的指导作用、对社会各种冲突的预防作用、对公民的教育作用、对法学研究以及对立法的促进作用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重视。

我相信,本书绝不仅仅是福建法院多年来知识产权案件的司法裁判的一次简单再现,它对增进全社会对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了解、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等方面,都能发挥其独特的指导作用。 二十一世纪将是中国逐步完成工业化、进而从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转变的时期,也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为了实现这个宏伟目标,我们党早在十五大报告中就高瞻远瞩地提出“国家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方略”并将保护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进行部署。

实施知识产权制度的核心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识产权实行有效地保护,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是保护知识产权最有力的方式和重要的途径。人民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不仅直接关系到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利益,关系到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的维护,而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随着具有涉外因素的知识产权案件的增多,它还关系到国家改革开放的整体形象。

因此,应从树立人民法院公正司法良好形象的高度、从有利于实现国家创新体制建立的高度、从有利于改革开放的高度,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我衷心希望福建广大知识产权审判法官务必戒骄戒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更好地总结审判经验,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案件的质量和审判效率,努力将自己培养成为一名职业化、专家型的知识产权法官,以进一步促进福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迈上新台阶,为促进福建经济的繁荣,社会的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环境。

8.知识产权的作文

如果说你有诚信,那么知识产权这死个字永远烙印在你的心底。

如果说你认为知识产权对于你来说是一件可有可无的东西,那么你将是一个没有品德,没有策划你诚信的人。 大家对知识产权这几个字并不是不了解吧。

其实知识产权主要指个人及其组织在脑力劳动方面创造并完成的智力成果而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它具有无形性、双重性、确认性和独占性的特点。

根据我国知识产权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和法人所享有的知识产权有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等。如果我们要转载他人的作品,那就必须经过他人的许可。

我相信人们完成的智慧成功都会申请专利,这个专利不只是有自己的专利权,还有发明权等等,这个专利一旦公布后,也是你对你自己的认可,对自己的信任。 这个社会上的人转载了他人的作品并没有告知他人或经过允许,这样的人很多,甚至随处可见,而且我也有这样的遭遇。

他们往往都是自己在网上随意的转载,而没有通知我,只要自己在网上一搜索就会有一大片出来。我当时就在想,他们是不是没有知识产权这方面的意识,还是自己的文化水平不够而不能理解其中的含义。

他们又为何不自己创作,又为何转载不通知他人,按理论来将这也算是强制获取,也可以说成偷盗吧。 这个社会上的人都应该对知识产权有一定的认识,除非我们自己承认自己是文盲,而且我们还要对人们的非法侵犯别人的作品举报,要大力的宣传知识产权对我们经济贸易有着重要的作用,对我们的生活有紧密的联系。

所以知识产权将深深的烙印在我们的心底,从它可以看出一个人是否诚信,是否有没有的品质,是否可以成才,是否可以用诚信去创造美好的明天。

%title插图%n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