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计财应具备的法律知识

1.请问检察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法律专业知识有

1、基本理论知识。主要是掌握马克思主义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理论以及其他有关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理论。马克思主义理论是无产阶级政党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论基础。而其他有关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理论,也就是管理学、心理学、社会学以及党史、党的建设理论等,也是从不同角度给检察工作实践提供理论依据的重要渊源。

2、基础知识。包括具体业务知识,作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权益的具体操作者,检察官对法律知识不仅要准确掌握,更要熟练运用。首先,必须精通法律基础知识。办案中,做到正确定性定罪,案件质量高,无差错。其次,必须熟悉和掌握行使检察权所遵循的基本原则、指导思想、权利义务,检察机关工作内部规定,如何开展各项检察工作等知识;第三,必须掌握与检察官法相邻的其他法律学科的相关知识。

2.从事检察院工作需要哪些必要的基础知识

检察院分很多岗位:

一、综合性岗位(办公室,政治部,教育培训,行政后勤,法警等等)

二、业务岗位:反贪局、公诉、反渎局、控告申诉检察、民事行政检察、监所检察,等等、

如果是到综合性岗位,只要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具有较高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就行了。

业务性岗位需要具备较高的法学理论知识,尤其是刑法、刑事诉讼法,要掌握犯罪的构成、条件和处罚原则、刑期,熟练掌握与刑事法律相关的司法解释。如果到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工作,要精通民事、行政法律及其司法解释,另外还要具备较好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当然,这些要求也没有一个标准的度,要做一名合格的检察人员,这些条件应当具备。

初到检察院,肯定是从事书记员一类的基础性工作,要学会怎样书写法律文书,包括起诉书、结案报告、检察建议书等等,还有装订案卷、撰写信息等等,都有明确的内部规定,只要用心,很快就能掌握。办案的技巧,除了学习有关理论以外,很重要的就是跟老同志学习了,很多东西书本上是没有的。

3.检察院招录法律基础知识包括哪些内容

检察院招录法律基础知识和法院的是同一份卷子,所以除了刑法,其他法也考。

当年考的时候就读司考三大本,不过感觉作用不大,大部分刑事考题偏简单(有常识的人基本都会对),行政法的民法的只要是法律专业的应该没问题(不记得有考三国法制史什么的,总共题目才55题,有判定单选多选,考试时间才一个小时,跟司考比起来没有什么内容的感觉),印象中貌似还有考政治的(像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什么的)。不知道是不是每个省都差不多,不过是挺好考的,我这非法律专业的,随便考也考个六十几,在我们这个省法律基础不算入总分,有个中政大法律的同事考了九十八,也有个福大法律的考了五十八,总之还是很神奇的,哈哈。

4.检察院司法会计人员应具备哪些能力

1、首先我没听说过“司法会计”这个专业词汇。

2、就检察院而言,内部行政科(行政装备处)等(各地称谓不同)里,一般包含了负责财务的会计。

3、除普通会计之外,检察机关的会计还应重点掌握相关涉及赃款赃物司法解释、属地上级检察机关的内部规定等等,妥善处理暂扣的赃款物,根据领导的指示进行发还。

4、除普通会计必备知识外,还应掌握《检察官法》规定的相关内容,核算职级,确定相关的工资福利。(这部分工作有的单位是政治部做)

5.报考检察院要加试法律知识,这法律知识包括哪些

考试内容:民法、刑法、行政法、民诉、刑诉、行政诉讼法。99%都是这些。

难度:司考难度。也许题目不会有司考那么深,但是范围相当广,考的内容比较细节和基础。必须要下死工夫去准备.

一些注意点:

一、注意时间。考试时间一个半小时,选择可以迅速做完。但是案例题目量很大,要看很久,一个案例还有几个小问题,做到最后时间不够。案例答题和申论一样是有格子的,限定字数,请抓重点写,不要浪费时间。

二、关于最后25分大题。法院和检察院的题目是不一样的,一定要小心,别答错了。

三、好好休息。需要考法律的同学很辛苦,下午申论考完,还要考法律,要考到6点,一天考四门,很是刺激啊。

四、关注新消息。企业所得税、物权法、死刑复核权收回日期,今年都考了。别认为新法没实施就不会考。把握住重大变化。

上面的内容应该有用.

6.财务人员应该懂哪些法律常识

一、会计法

1、《会计法》第四十条: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会计法》第四十三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会计法》第四十四条: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合同法

合同法对于财务从业人员来说特别重要,但是很多财务不看合同,会觉得这个是专业法律人员,律师和法务部的职责,其实这个非常重要。书面合同在审计时是一种很强有力的原始凭证。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决定了业务的性质,决定了企业的责任,决定了会计的处理,决定了企业的纳税义务。要做好财务管理,就得管好合同,精通合同法等法规。

1、签订合同时,财务应该审核的内容:交易总金额是否准确;检查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发票类型及取得时间是否清晰明了;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合同的标准的和内容必须合法;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2、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其中,合同的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对合同的内容和条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合同成立的判断依据是承诺是否生效。而合同生效,是指合同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通常合同依法成立之际,就是合同生效之时。两者在时间上是同步的。但是,《合同法》还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合同经批准、登记后即生效。

三、公司法

1、《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在通用的这些法律之外,比如票据法和税法等等之外,财务从业人员还要时刻关注其他的行业性法规。比如物流行业,当年营改增出来的时候,物流行业一片哀嚎,现在也慢慢走上正轨了,再比如一些特殊行业,类似建筑业的会计,要知道一些《建筑法》的知识,这样在工作中才会更加得心应手。

四、刑法

1、《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刑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上是会计遵守和保护自己的常识,一定仔细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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