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给给人自由的知识

1.名言知识比任何东西更能给人自由 屠格涅夫 理解

名人名言—学习

●倘能生存,我当然仍要学习.

——鲁迅

●人永远是要学习的.死的时候,才是毕业的时候.

——萧楚女

●苦学能够战胜一切,学问的宫殿不分贫富都可以进去.

——巴金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孔子

●学不可以已.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

——荀子

●善学者假人之长以补其短.

——吕不韦

●活着就要学习,学习不是为了活着.

——弗·培根

●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壮而好学,如日中之光;老而好学,如秉烛之光.

——刘向

●力学如力耕,勤惰尔自知.但使书种多,会有岁稔时.

——刘过

●要学习,甚至从自己的敌人那里去学习怎样做到明智、真实、谦逊,学习怎样避免自视过高,这总不会为时太晚的.

——卢棱

●愈学习,愈发现自己的无知.

——笛卡尔

●人的一生或许是一个不间断的学习过程,但无需在学校完成.

——蒙田

●学习这件事不在于有没有人教你,最重要的是在你自己有没有觉悟和恒心.

——法布尔

●人不光是靠他生来就拥有的一切,而是靠他从学习中的所得的一切来造就自己.

——歌德

●学习不仅是明智,它也是自由.知识比任何东西更能给人自由.

——屠格涅夫

●如果学生在学校里学习的结果是使自己什么也不会制造,那他的一生将永远是模仿和抄袭.

——列夫·托尔斯泰

●决不要把你们的学习看成是任务,而是一个令人羡慕的机会.为了你们自己的欢乐和今后你们工作所属社会的利益,去学习.

——爱因斯坦

●有两种人是在白白地劳动和无谓地努力:一种是积累了财富而不去使用的人,另一种是学会了科学而不去应用的人.

——萨迪

●学习必须与实干相结合.

——泰戈尔

●我扑在书籍上,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

——高尔基

●学习要求人们最大的紧张和最大的热情.

——巴甫洛夫

●如果你不去学习,你永远不会做任何事情,只会找别人来替你做.

——马克·吐温

●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

——诸葛亮

●为学正如撑上水船,一篙不可缓.

——朱熹

2.什么是自由,应该怎样对待自

自由,汉语词语之一,意思是由自己作主;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不受限制和约束。

自由是一个政治哲学中的概念,在此条件下人类可以自我支配,凭借自由意志而行动,并为自身的行为负责。学术上存在对自由概念的不同见解,在对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认识上有所不同。

1。 由自己作主;不受限制和拘束。

《玉台新咏·古诗》:“吾意久怀忿,汝岂得自由。” 晋 袁宏 《后汉纪·灵帝纪中》:“今方权宦羣居,同恶如市,上不自由,政出左右。”

《北史·尒朱世隆传》:“既总朝政,生杀自由,公行淫泆,信任羣小,随情与夺。” 唐 刘商 《胡笳十八拍》之七:“寸步东西岂自由,偷生乞死非情愿。

”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巩仙》:“野人之性,视宫殿如籓笼,不如秀才家得自由也。” 2。

法律名词。公民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其自己的意志活动有不受限制的权利。

如言论自由,集会结社自由之类均属之。 3。

哲学名词。人认识了事物发展的规律并有计划地把它运用到实践中去。

哲学上所谓自由,是指对自然的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改造。 4、马克思主义解释:1、自由是不受压迫和剥削的状态。

2、自由是不被生存奴役的状态。3、自由是除了公共秩序需要遵守之外可以任由行动不受追究的状态。

4、自由是闲暇的时间的自主支配状态。5、自由是在物质需要得到基本满足的情况下,人的一切发展创造潜能迸发而个性张扬的状态。

6、自由是冲破了私有制下诸如家庭婚姻,监狱法律,产权关系等文化枷锁束缚的全新文明状态。 自由的观念在当前世界较为流行。

有观点认为自由是促进人类进步的最伟大的原动力之一。自由即有权做一切无害于他人的任何事情。

自由的底线和原则,是保护每一个个体的自由。 所以,公民的财产和人权不应该受到侵犯,并由构成人民之间契约而起草的法律来保障。

而游行集会权、著作出版权、新闻知情监督权等等是基本的人权。关于国家和个人的关系,则认为早在国家出现之前的人的权利比国家的权利更为珍贵和不可剥夺。

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有权利去限制人民的幸福及追求幸福的权利。 那种限制公民应有自由的观念来自不合法的“君权神授”、“家天下”等旧思想的沿袭。

因为不侵害他人自由的行为都应该是自由和合法的。这就是现代“人权高于主权”的普遍观念。

国家应该保护人民的人权,并以营建人民的幸福、保障人权为自己的责任,也是一个国家存在的合理前提。 坚持人文主义,以人为本,现在已经是世界最主流的思潮。

也有观点认为,西方由资产阶级组成的政治团体,以及自由意志主义者认同的自由是消极自由。他们认为,积极自由实际上会去干涉他人的消极自由。

因此自由的底线和原则,是保护每一个个体的消极自由,而不是去推崇积极自由。 他们保护公民的私人劳动所得财产不受侵犯,非法财产可以由人民共同决定起草的法律来解决。

应该保证公民人权不受侵犯,他们主张包括法西斯主义者,马克思主义者在内被看作不益于西方社会稳定的政治团体在西方的人权,游行集会权也应该得到保障。这些人的核心思想是“人权高于主权”,即“爱自己就等于爱国家”,坚持人文主义,以人为本,现在已经是西方的主流思潮。

西方的一些其他在野政治团体,如当代马克思主义者,社会主义者以及纳粹主义者,则批评消极自由过分强调个人的权利,忽视社会权利,忽视平等。他们更倾向于积极自由,认为社会的积极干预可以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平等。

而在干预的过程中,个人的权益受到侵害,个人的自由被抹杀。 权利与自由集中到了统治者的手中。

被普遍认为是极权主义。 同时,这些人在过去过于强调所谓的“领袖”的作用,导致个人崇拜泛滥,其实质是旧时代“皇帝”权威的复制。

他们为了抵制自由观念,把自由的观念绝对化,认为绝对的自由是不存在的,所以,他们否认自由的存在与意义。 他们提出“自由王国”的哲学定义,指的是一种绝对的自由。

而事实上,绝对的自由是不存在的,存在的是相对的自由。自由本来就以不侵害别人的自由的为前提,是限制的和有条件的。

但这种限制,并不意味着自由观念的无意义,相反,在限制之外,存在广阔的自由天地。 这恰恰是需要保护的。

而专制主义者,反对的就是个人的自由和这些的自由天地。因为个人的自由必然会瓦解到专制者行驶的专制统治。

所以,在专制国家,自由往往是不被广泛认可,其意涵也是受到刻意扭曲的。 希望能帮到你,麻烦给“好评”。

3.自由是什么

自由可以分为:1、精神上的自由及行动上的不自由,2、行动上的自由及精神上的不自由。

3、精神上的自由与行动上的自由。而真正达到第3种的人却是少之又少。

第1种所指的就是一些失去活动能力及失去行动自由的人, 第2种所指的就是大部分人,就像我们, 而第3种所指的人就是达到了为所欲为的境界,当然在不触犯法律的前提下。 说白了,行动上的自由无非是在精神上的驱动与支配下产生的,所以像我们大部分人有一些想法之所以无法实施,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们的精神上是不自由的。

而精神上的自由与行动上的自由,他在想法上是自由的,然而他在行动上也可以贯彻想法去做。所以说这才是真正的自由。

4.什么是人的自由

我先提出一个关于自由的定义。

自由是一个人不受来自他人或制度的任何任意的强制、压迫等外在因素的影响,也不受无知、贪欲和蒙昧等主观因素的影响,而理性地选择自己的生活计划、选择和决定自己的生活行动的存在状态,是一种追求有意义生活的能力。

关于自由的这个定义包含三层意思。

第一层意思是:

自由是一个人依据自己的经验、智慧和判断而选择的手段和方式,追求自己的目标。自由行动意味着在一个已知的个人领域范围内,他人不能对这个行动者的任何事物进行强制性的安排,不能迫使行动者按照他人意志所安排的选择行动。一个人的理想、人格、生活方式、思想等不是由他人做决定,不是从属于他人,受他人支配。每个人作为行动主体,自己具有充分的思考判断的选择权,他能够在一定的生活环境中有多样的选择,他可以自由的发出基于选择的行动。制度环境条件在正义的规范下,提供多种选择的机会,保障按照不同的方式选择和行动的自主权。这是人的积极的自由。

第二层意思是:

一个人在选择自己的生活理想和生活行动中而不受任何的任意强制和压迫,在选择行动时不受恐吓、诱使、宣传、欺骗。所谓任意强制和压迫,是指一个人的生活和环境为他人所控制,他被逼迫服从于强制者的目的,他不能按照自己一贯的思想、意志和计划而行动,他不能运用自己的知识、智慧,不能行使自己的判断力,不能按照他自己的目标及信念。这样的强制和压迫是一种恶,是因为无视主体的人格自主性,也就是无视生命尊严和权利,把人看作是没有思想、不能判断的人。特别对于儿童这样处于发展中的人来说,这种强制要求无条件的服从。

因此,自由最根本的就是,免除任何外部任意的强迫和压制。这是人所具有的消极自由。

第三层意思:

一个人选择自己的生活理想和生活行动的时候,在具体的生活环境中做出自己的判断和决定的时候,没有自我欺骗和自我奴役,比如,他关于环境的信息不是不足的,他不是无知的,他也不是盲目的,也不是无助的,他对自己的需要的次序的安排是有意义的,没有受到自己低级的欲望的控制而放弃对于有意义生活的追求。

所以,自由不是简单地说,一个人想做什么就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做什么,不是为所欲为。在哲学上,为所欲为叫做放纵,而不是自由。自由只能是一个人的有意义的行动不受任何强制压迫和自我蒙蔽的限制。自由提升一个人追求有意义生活的行动能力,这表明自由是追求有价值生活的根本条件,因为自由意味着一个人的追求有意义的生活的行动不受任何的限制,既不受来自外在的生活环境条件的限制,也不受个人的内在主观条件的限制。

因此,自由意味着从两个方面实现,一是免除外在奴役与强迫的消极自由,另一个是免除内在的奴役而积极选择的积极自由,前一个自由是后一个自由的条件,后一个自由是积极的自我实现,实现自我的完善,追求有意义的生活,做一个有价值的人,这是自我实现的自由,这一自由需要外部的制度、机构、他人等等免除奴役、强迫和压制。

对于学校教育来说,尊重和实现人的自由,不仅要免除任何形式的奴役和压制、强迫和欺骗,灌输和愚弄,而且也要形成鼓励和帮助、激励和支持的氛围,教育儿童获得理性判断的能力和获取关于世界、自然、社会、他人的知识,这些都是儿童自由地追求美好人生的条件,也就是真正地实现自由的条件。

我对自由的总结是:1、

一个人有外在条件的保证,并且有能力积极地追求成为一个有价值的人的理想,过自己值得过的珍视的生活,反思自己的理想,这可以说是积极追求生活的行动和意愿。这是自立。

2、

一个人在追求自己的人生理想的行动过程中,被免除了任何外在的强制,接受引导和鼓励,理性地分析各种权威力量,免除压制,免除蒙昧和欺骗,避免各种诱惑和宣传。这是对于外在条件环境提出的义务。这是自主。

3、

一个人在生活过程中,通过理性反思和批评,反思自己的各种欲求,反思自己的成见和偏见,避免做自己的欲望的奴隶。这是自我节制,也可以叫自治。

4、

在追求自己的人生理想中,能够在理性的角度,为自己的行动寻找理由,并且为自己的道德行动建立原则,并且理解规范与原则,从而学会成为一个按照道德原则而行动的有智慧的人,学会自我约束,学会接受纪律的约束,这就是自律,(自有的自我立法)这是自由的重要表现。

这四个方面缺一不可,都是追求有价值和有意义生活的条件。有价值和有意义的生活是幸福生活的根本内涵。(这是我写的文章《自由教育的灵魂》的另一部分,文章还没有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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