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小事例

1.有什么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小故事吗

【案由:侵犯署名权】

杜某为农贸市场承建牌坊,请詹某按其提供的蓝本在牌坊上绘制包括以八仙过海、桃园结义、千里走单骑为主题的彩绘图以及一幅风景画作为牌坊的主体图。主体图绘制完成后,杜某擅自在“八仙过海”图上署名,标明杜某为彩绘制作人,并经当地电视台作了报道造成一定影响。詹某因此以杜某侵犯其著作权为由诉至法院。

【处理]】

一审法院判决责令杜某将牌坊“八仙过海”主题图上标明杜某为彩绘制作人的字样除去,并赔偿詹某损失1000元。杜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判决,詹某虽然对受杜某之托临摹他人的“八仙过海”图没有著作权,但杜某擅自在他人制作的的绘画上署名构成侵权,应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故维持原判。

【法理分析】

本案的关键就在于对临摹行为的态度。依照现行《著作权法》第52条,临摹属于复制行为的一种。但现实中有学者认为临摹中包含着创作行为。有人将临摹划分为两种,即“复制”型临摹和“制作”型临摹。对于复制型临摹品,临摹人不享有著作权;而对于“具有创作意义的‘制作’,体现临摹人的艺术表现九远非简单的复制,是临摹人依其创作技能和技巧制成的新作品,临摹人应当享有相对独立的著作权”

知识产权,也称其为“知识财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财产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

采纳我,谢谢!

2.请提供一些专利或知识产权的小故事,要有代表性,字数最好在五百

说起专利,很多人头就疼,因为太专业和晦涩。

专利的保护范围到底是如何确定的?有了专利是否当然地就可以生产销售专利产品?申请专利除了保护自主创新外还有没有其它作用? 张三有个凳子的专利,这个凳子很简单,专利写的也很简单,一个凳子,包括:一个座部;和四个与所述座部相连的支撑于地面的支撑腿。 张三的凳子在市场上销售的非常好,可是过了一段时间,李四发现长时间地坐在凳子上不舒服,如果凳子上能有一个靠背,那坐在上面更舒服,于是李四就发明了椅子,并准备申请专利,椅子相比凳子的改进之处在于多了一个靠背,当然椅子也有一个座部和四条支撑腿。

这下问题就产生了: 一、李四可以申请椅子的专利吗? 可以! 申请专利并不要求技术创新方案为原创发明,在现有产品或者现有技术基础上的改进也可以申请专利。实际上,原创性的发明或者说基础性的发明并不多见,尤其是在科学技术日益发达的今天,绝大部分的发明都是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进行的改进,正如牛顿所说“我为什么看得比别人远,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肩膀上。”

椅子为什么可以申请专利呢?因为现有技术的凳子没有靠背,导致人长期坐在上面不舒服,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增加了靠背变成了椅子,这就是椅子的创新之处,所以椅子可以申请专利。 同样的道理,在我们研发工作中,大部分的工作也是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进行的改进,以使得产品性能更好、成本更底、生产更高效等等,这些研发成果如果具有一定的创造性都可以申请专利。

相反,实际工作中,发明一种全新的产品这样的机会有,但几率比较小。所以,在研发中,不要以为自己的创新不起眼,小发明能解决大问题。

如何保护您的发明?还是申请专利最有保障。 二、李四可以生产、销售椅子吗? 不可以! 很多人就疑惑了,既然我都已经申请了专利,为什么自己还不能生产呢?从专利侵权的角度说,只要一件产品包括了在先专利的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则落入该专利保护范围。

对于椅子来说,虽然增加了靠背,但是还包括了一个座部和四条支撑腿,即,椅子中包括了凳子的所有构成要件,所以就落入了凳子的专利保护范围内,因此,可以说,如果李四生产销售椅子,则侵犯了凳子专利权。 但是,进一步来说,由于李四拥有椅子的专利,则他人包括凳子的专利权人如果未经过李四的同意,也不能生产椅子,否则就侵犯了李四的椅子专利权。

对于李四来说,虽然不能生产椅子,但是由于李四拥有椅子的专利权,则拥有了椅子的“垄断权”。 三、李四为什么要申请椅子专利呢? 显然李四花钱申请专利并不仅仅是想拥有名义上的垄断权,而是为了生产和销售椅子,从中获得利润,但是由于有凳子专利的存在,李四又不能生产销售椅子,那李四申请专利还有什么意义呢? 由于椅子坐起来更舒服,椅子的市场一定会非常好,利润一定很可观。

此时,李四在想:我要是能生产销售椅子一定能获得很好的利润,可是由于有凳子专利的存在,我又不能生产椅子。张三也在想:椅子的市场和利润一定比我的凳子好,如果我能生产销售椅子一定能获得很好的回报,可是由于李四有椅子的专利,我又不能生产销售椅子。

张三和李四都在考虑,如果我们双方合作,一定会成功,如何合作呢?有这样几种方案: 1、张三授权许可李四使用凳子专利,即,李四可以生产椅子,李四支付给张三一定的凳子专利使用费; 2、李四授权许可张三使用椅子专利,即,张三可以生产椅子,张三支付给李四一定的椅子专利使用费; 3、张三李四进行专利交叉许可,即张三授权李四使用凳子专利,李四也授权张三使用椅子专利,这样,张三既可以生产凳子也可以生产椅子,李四也既可以生产凳子也可以生产椅子。 当然还有很多其它的合作方案,无论哪种合作方案对张三和李四都是皆大欢喜,因为他们都能从各自的专利中获得了收益,这样专利的效益就显现出来了。

这时,王五一看椅子的市场那么好,也想生产销售椅子,可是由于凳子和椅子专利的存在,只好希望获得张三李四的专利授权许可,可是张三和李四说:不好意思,凳子和椅子只有我们自己才能生产销售,其他人一概免谈。王五只好干着急,但是没有办法,因为自己没有专利,没有办法去和别人谈判,也没有办法向张三和李四那样进行专利的交叉许可。

四、王五怎么办? 由于凳子和椅子的市场不错,王五一直想进入这个市场,可是却得不到张三和李四的专利授权许可,王五该如何办呢?也有办法: 1、王五可以继续在凳子和椅子的基础上进行研究改进。比如,椅子只有靠背,如果我能继续在椅子上增加扶手,变成了扶椅,这样用户会更舒服,王五可以申请扶椅的专利。

继续进行改进,如果把椅子的靠背改进成可以平放的,则椅子就可以变成多功能的躺椅,王五可以继续申请躺椅的专利。 由于扶椅和躺椅的市场会很大,张三和李四如果想生产扶椅和躺椅,那么王五就有了谈判的筹码,这样,上面的故事又要重复了。

2、王五可以研究张三和李四的专利,进行避专利设计(design around),比如,张三和李四的专利都是说凳子或椅子有四条腿,那么我王五设计的凳子和椅子如果是。

3.知识产权在我生活中的事例

一两个就行 《酸酸甜甜就是我》遭侵权 《酸酸甜甜就是我》是超级女声张含韵的代表歌曲,几天前,这首歌曲被吉林音像出书社出书的华语金典全集收录,引发了一场诉讼。

张含韵的掮客公司——北京天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将北京精美无限音像有限公司、河北纪元光电有限公司、吉林音像出书社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平易近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 原告诉称,超级女声张含韵是其旗下签约艺人,原告提供版权出书了超级女声首张大碟《我很张含韵》,其中包孕歌曲《酸酸甜甜就是我》,因此原告对该歌曲享有录音制作者权。

后就已经纯粹停止了发卖。另两位被告亦对出书发行复制侵权光碟一事予以承认,但以为原告要求赔偿的数额太高。

这个之外,被告河北纪元光电公司则以为该光碟是被告吉林音像出书社委托其复制的,按照委托书的约定侵权力责任任应由吉林方承担。 鉴于第一被告精美无限公司已经停止了发卖,原告当庭撤回了对该公司的告状,但仍主张另二被告配合承担赔偿责任。

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华为事件的赢家是谁? 就这个事件而言,真正的赢家其实既不是华为也不是沪科,无论他们谁最后取患了官司的胜利。

兴许你感觉奇怪,为啥子会出现这个场合场面呢?其实很简单,华为作为海内国际的一个知名公司,面临如许一个诉讼,本身就是对其企业形象的一个损害,更何况还有思科诉华为的事件在先,这对华为而言,即使赢得官司,负面的影响是深远的。而对沪科而言,因为部分当事人已被羁押,需要别人解答的题目必定是可以最终内情完全暴露的。

但在瞬息间内就可以研制出华为倾数千人之力的高端科学技术,几多听来有点无稽之谈。稍微有点理性的人应该可以看出其中的端倪,古迹是不成能如许诞生的。

而因为沪科是被ut思达康从各处买进的,因此咱们不难发现,本来幕里的大鳄在这搭。单凭沪科的实在的力量又怎么是华为的对手,因此才有撑腰的出现。

从各处买进后带来的好处是必然的,而且也确其实有关项目中取患了胜利,这本身就是一种好处的攫取。借鸡产卵,这种作法何等灵巧高明又富有创造力?但缺憾的是这无疑于嗟来之食,对本身,对他人莫非不是一种伤害?随着我国对知识产权的愈来愈重视,如许的举动也必将被同业所不耻。

经由过程这次事件,咱们很容易地就发现ut思达康的谋划。从各处买进沪科在光网络设备上可以用最短的时间获得部分市场份额,并且利用这次事件还可以打击华为。

至于知识产权纠纷,即使诉讼失败,也是沪科所为,ut纯粹可以一推洁净。显然,无论怎样说,ut都是一个最大的赢家。

从目前来看,这场官司是华为和沪科的官司,应该说合ut是没有关系的,按照没事了理况,ut是没有必要搅到这场长短内里来的,在一些情况不明的情况下,ut应该静观其变。但ut并没有沉默,而是出来为这三个人说话,很容易让人想到有某种商业好居于内里。

ut是一家发展很是快的企业,发展快首要靠pas产物,因为pas产物目前在中国已经起头走下坡,ut火迫切需要要新的产物来支撑公司的发展,而光网络产物就是其中一项,光网络产物在中国一年的发卖约120亿人平易近币,ut有了这类产物,就可以实施产物的多元化和公司的连续发展,因此ut需要获得光网络技术。从各处买进沪科是ut的一项策略,可是在有关到知识产权纠纷的时候,按照常规,ut本来应该向沪科索赔的,但ut并没就象许做,因此,也就不克不及不让人推断和思索考虑其中是否有啥子门洞儿了。

知识产权掩护刻不容缓 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发展,数码信息的流通很是方便,成本很低,有时候甚至不需要成本。要是没有不论之类掩护办法,信息商品一旦被开始拍摄发来,在现存的技术条件下,可以瞬间传播到世界各地。

因此,信息商品的产权比事物商品的产权越发难以确定和掩护。尤其在近几年关于知识产权的纠纷愈来愈多的时候,国度对知识产权的掩护就更显得刻不容缓。

目前,高科技财产活着界范围内已步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这也给我国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和机缘。

近几年来,我国的高科技研发区始终连结了高速率发展的态势,充实体现了科学技术是第一出产力的作用。时下,我国的高科技研发区已基本完成为了创事业阶段首要使命,开端成立了适合高科技财产发展的新型办理体制和市场推进机制。

随着全球性科学技术竞争和人材竞争的空前猛烈,国度高新区将从首要寄托优惠政策慢慢转移到科学技术立异求发展的路子上,发挥在区域经济中的辐射作用。而这就需要对知识产权的掩护做后盾,要是没有这项制度做掩护,立异发展谈何容易? 在国度科学教育兴国和促进科学技术立异政策的引导下,我国经由过程兴办科学技术工业园区,使高科技财产迅速发展,取患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

以遐想、华为、中兴等为代表的高科技企业群体迅速突起。但是咱们对取得的成绩应当有十分清醒的认识,和世界上的发展国度相比,我国的高科技财产总体上仍然还居于弱势官位地方,要经由过程科学技术立异使成为事实跨越式发展,就必须营造出良好的财产发展环境,其中包孕成立一个完美和行之有效的产权制度/”>知识产权制度。

鼎新开放20多年来,我国。

4.知识产权在我生活中的事例

一两个就行《酸酸甜甜就是我》遭侵权《酸酸甜甜就是我》是超级女声张含韵的代表歌曲,几天前,这首歌曲被吉林音像出书社出书的华语金典全集收录,引发了一场诉讼。

张含韵的掮客公司——北京天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将北京精美无限音像有限公司、河北纪元光电有限公司、吉林音像出书社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平易近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原告诉称,超级女声张含韵是其旗下签约艺人,原告提供版权出书了超级女声首张大碟《我很张含韵》,其中包孕歌曲《酸酸甜甜就是我》,因此原告对该歌曲享有录音制作者权。

后就已经纯粹停止了发卖。另两位被告亦对出书发行复制侵权光碟一事予以承认,但以为原告要求赔偿的数额太高。

这个之外,被告河北纪元光电公司则以为该光碟是被告吉林音像出书社委托其复制的,按照委托书的约定侵权力责任任应由吉林方承担。鉴于第一被告精美无限公司已经停止了发卖,原告当庭撤回了对该公司的告状,但仍主张另二被告配合承担赔偿责任。

该案没有当庭宣判。华为事件的赢家是谁?就这个事件而言,真正的赢家其实既不是华为也不是沪科,无论他们谁最后取患了官司的胜利。

兴许你感觉奇怪,为啥子会出现这个场合场面呢?其实很简单,华为作为海内国际的一个知名公司,面临如许一个诉讼,本身就是对其企业形象的一个损害,更何况还有思科诉华为的事件在先,这对华为而言,即使赢得官司,负面的影响是深远的。而对沪科而言,因为部分当事人已被羁押,需要别人解答的题目必定是可以最终内情完全暴露的。

但在瞬息间内就可以研制出华为倾数千人之力的高端科学技术,几多听来有点无稽之谈。稍微有点理性的人应该可以看出其中的端倪,古迹是不成能如许诞生的。

而因为沪科是被ut思达康从各处买进的,因此咱们不难发现,本来幕里的大鳄在这搭。单凭沪科的实在的力量又怎么是华为的对手,因此才有撑腰的出现。

从各处买进后带来的好处是必然的,而且也确其实有关项目中取患了胜利,这本身就是一种好处的攫取。借鸡产卵,这种作法何等灵巧高明又富有创造力?但缺憾的是这无疑于嗟来之食,对本身,对他人莫非不是一种伤害?随着我国对知识产权的愈来愈重视,如许的举动也必将被同业所不耻。

经由过程这次事件,咱们很容易地就发现ut思达康的谋划。从各处买进沪科在光网络设备上可以用最短的时间获得部分市场份额,并且利用这次事件还可以打击华为。

至于知识产权纠纷,即使诉讼失败,也是沪科所为,ut纯粹可以一推洁净。显然,无论怎样说,ut都是一个最大的赢家。

从目前来看,这场官司是华为和沪科的官司,应该说合ut是没有关系的,按照没事了理况,ut是没有必要搅到这场长短内里来的,在一些情况不明的情况下,ut应该静观其变。但ut并没有沉默,而是出来为这三个人说话,很容易让人想到有某种商业好居于内里。

ut是一家发展很是快的企业,发展快首要靠pas产物,因为pas产物目前在中国已经起头走下坡,ut火迫切需要要新的产物来支撑公司的发展,而光网络产物就是其中一项,光网络产物在中国一年的发卖约120亿人平易近币,ut有了这类产物,就可以实施产物的多元化和公司的连续发展,因此ut需要获得光网络技术。从各处买进沪科是ut的一项策略,可是在有关到知识产权纠纷的时候,按照常规,ut本来应该向沪科索赔的,但ut并没就象许做,因此,也就不克不及不让人推断和思索考虑其中是否有啥子门洞儿了。

知识产权掩护刻不容缓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发展,数码信息的流通很是方便,成本很低,有时候甚至不需要成本。要是没有不论之类掩护办法,信息商品一旦被开始拍摄发来,在现存的技术条件下,可以瞬间传播到世界各地。

因此,信息商品的产权比事物商品的产权越发难以确定和掩护。尤其在近几年关于知识产权的纠纷愈来愈多的时候,国度对知识产权的掩护就更显得刻不容缓。

目前,高科技财产活着界范围内已步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这也给我国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和机缘。

近几年来,我国的高科技研发区始终连结了高速率发展的态势,充实体现了科学技术是第一出产力的作用。时下,我国的高科技研发区已基本完成为了创事业阶段首要使命,开端成立了适合高科技财产发展的新型办理体制和市场推进机制。

随着全球性科学技术竞争和人材竞争的空前猛烈,国度高新区将从首要寄托优惠政策慢慢转移到科学技术立异求发展的路子上,发挥在区域经济中的辐射作用。而这就需要对知识产权的掩护做后盾,要是没有这项制度做掩护,立异发展谈何容易?在国度科学教育兴国和促进科学技术立异政策的引导下,我国经由过程兴办科学技术工业园区,使高科技财产迅速发展,取患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

以遐想、华为、中兴等为代表的高科技企业群体迅速突起。但是咱们对取得的成绩应当有十分清醒的认识,和世界上的发展国度相比,我国的高科技财产总体上仍然还居于弱势官位地方,要经由过程科学技术立异使成为事实跨越式发展,就必须营造出良好的财产发展环境,其中包孕成立一个完美和行之有效的产权制度/”>知识产权制度。

鼎新开放20多年来,我国已。

5.请举例两个侵犯知识产权的例子

看法条好了,法条说“应该……”或“不得……”等,这些都算。我给你找了《著作权法》中的2个条文。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6.求知识产权的案例,要简短,约200~250字,谢谢了

原告山东鲁锦实业有限公司于1999年申请注册了“鲁锦”文字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5类服装、鞋、帽类。

被告鄄城县鲁锦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济宁礼之邦家纺有限公司销售了在显著位置标有“鲁锦”字样的床上用品。原告认为被告上述行为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诉请判令被告停止生产、销售带有“鲁锦”字样的侵权产品,责令被告变更企业名称并不得使用“鲁锦”两字,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二被告上诉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鲁锦”在1999年原告将其注册为商标之前已是山东民间手工棉纺织品的通用名称,“鲁锦”织造技艺是国务院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两被告的使用、销售行为属于对商标的正当使用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也不构成不正当竞争,遂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7.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以下为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近期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几个典型案例,仅供参考。

评述人:李东涛(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法官,案件的审判长) 1. 网络环境下作者身份的认定:陈卫华诉成都电脑商情报社案(1999) ”3D芝麻街”为一国际互联网上个人主页的名称,版主署名为”无方”。1998年5月10日,一篇题为《戏说MAYA》的文章被上载到该个人主页上,作者署名亦为”无方”。

1998年10月16日,被告在其主办的《电脑商情报》上刊登了此文(作者署名为”无方”)。 原告以被告侵犯其著作权为由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

原告可修改个人主页”3D芝麻街”的密码,并可上载文件、删除文件。 被告辩称否认侵权,但认可原告即为”无方”。

法院判决被告侵权成立。 分析: 中国法律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即为作者。

个人主页”3D芝麻街”的版主与《戏说MAYA》一文作者的署名均为”无方”。在一般情况下,个人主页密码的修改、内容的添加和删改工作只能由个人主页的注册人完成。

原告能够修改该个人主页的密码、上载文件、删改文件,被告据此已认可其即为”无方”,亦未提出相反的证据证明特殊情况的存在,故原告应为”无方”,《戏说MAYA》一文的著作权归其所有。 [——————————————————————————– 2. 网络环境下的商业信誉保护:北京市普天新能源技术开发公司诉北京中北高科机电公司案(1999) 原告普天公司与被告中北公司均为生产有源音箱的企业,其产品均在国内市场销售。

1998年6月,中北公司起诉普天公司不正当竞争(虚假广告)。经法院调解, 普天公司承认侵权, 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此后,中北公司在其网站的主页上发布针对普天公司的、含有贬义词汇的消息;同时中北公司还将该案的起诉书和法院的调解书制作成网页,与主页相链接,时间共计83天。起诉书中含有未经法院认定的、体现中北公司自身意志的内容, 如”被告(普天公司)公然侵犯了原告(中北公司)的商标专用权”。

法院判决被告侵权成立, 应在其网站主页上连续83天刊登声明向原告公开致歉。 分析: 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是竞争者获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基本保证。

被告在其网站的主页上发布含有针对原告的、带有贬义词汇的消息,并在网络空间传播前一案的起诉书和调解书。在此过程中,被告虽未改变调解书、起诉书的原本内容,但因起诉书中含有未经法庭认定的、体现其自身意志的内容,缺少必要的证据支持,足以损害原告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

——————————————————————————– 3. 主页的独创性:瑞得(集团)公司诉宜宾市翠屏区东方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案(1999) 原告系中国著名的ISP。 被告亦是一个提供在线服务的小公司(与原告相比)。

1998年年底,原告发现被告网站的主页与其网站主页相似(如图:左,原告的主页;右,被告的主页)。 原告以被告侵犯其著作权为由诉至法院。

被告辩称否认侵权,但未举证证明著作权归其所有的主页由其独立创作完成或已经处于公有领域。 原告亦未举证证明被告的主页上存在链接问题。

法院判决被告侵权成立。 分析: 原告的主页虽然所用颜色、文字及部分图标(比如图标”new”, 在网上图库中可以找到)等已处于公有领域,但将该主页上的颜色、文字、图标以数字化的方式加以特定的组合,给人以美感,而不是依照客观规律对客观事实的简单排列,应是一种独特构思的体现,这种构思正是独创性的核心内容. ——————————————————————————– 4. 网络环境下的虚假广告:北京市鹤鸣日新市场拓展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诉北京讯合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案(1999) 原、被告均为提供网络信息服务的公司,并都分别在各自的网站上提供介绍中国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信息服务。

原告先于被告提供此项服务。 原告在其网站上发布广告宣传其网站是”国际互联网上第一家全面、集中向全球介绍中国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的站点”。

被告亦在其网站上进行了同样内容的宣传并同时强调其网站”是目前国内最权威的综合性法律信息站点”。 原告以被告进行不正当竞争(虚假广告)为由诉至法院。

被告辩称否认侵权,但未举证证明有其他网站先于原告提供此类服务。 法院判决被告侵权成立。

分析: 禁止虚假广告不仅是为了保护竞争者的利益,更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在网络空间亦是如此。被告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在其网页上使用”第一家”、”最权威”等修饰性广告用语, 影射了包括原告在内的其他提供此类服务的网站的服务质量,从而误导了公众,侵犯了他人的合法竞争权利。

——————————————————————————– 5. 网络环境下的假冒行为:北京金洪恩电脑公司诉北京惠斯特科技开发中心案(2000) 原告与被告均是股市软件的提供者。 1999年,原告开发完成其主要产品《股神》软件,主要用于股市管理。

由于产品的高性能,原告亦在国内进行广告宣传,很快该产品投入市场后位居销量排行榜的前10位。 “股神”这两个中文字亦是原告的注册商标(第9类),用于计算机硬。

8.谁有知识产权的相关例子

楼主你好!

肯德基油条涉嫌商标侵权 可能被工商查处

来源:新华网 时间:2008-1-28

1月21日,新民网报道了肯德基最近新推出的“安心油条”在宣传中突出使用了“安心”二字,被商标专家认为涉嫌侵权武汉安心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21日晚,肯德基给新民网发来邮件,称“肯德基在推出‘安心’油条之前经过审慎调查,查询得知‘安心’商标的注册有效期已于2007年8月13日到期,不再是一个有效的注册商标。”

肯德基表示,“查证得知,“安心”商标原权利人‘武汉安心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早在2002年5月被当地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肯德基已经向国家商标局提交了新的商标注册申请,目前使用‘安心’商标没有侵权。”

而北京百世福达时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浩并不认同肯德基的说法,王浩向新民网表示,营业执照吊销只是行政处罚,被吊销的公司仍然有权利进行诉讼,未经清算并不代表公司已经注销,而且在续展时,商标局通常不会审查是否注销或吊销。

商标法同时有规定,如果商标权利人终止或死亡,一年之内商标不转让的话,他人可以申请注销这个商标。如果武汉安心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已经注销满一年,肯德基或其他企业就可以申请注销“安心”商标,重新进行注册。

另一种情况是,如果武汉安心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没有申请续展,有可能有很多企业很早就已经排队申请,但这个商标没有到期还未通过审查,商标法保护“申请在先”。因此,即使目前肯德基已经向国家商标局提交了新的商标注册申请,但并不意味着肯德基就能获批。

王浩表示,虽然“安心”商标已经过了商标专用权的期限,但是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因此,武汉安心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的商标虽然过期了,但在2008年2月13日前仍可以提出续展申请。

如果武汉安心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申请续展该商标,只要文件齐备并交纳费用,续展申请就会被国家商标局核准,商标专用权将从2007年8月14日起持续10年。

王浩表示,武汉安心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在法律上有权利向肯德基提请诉讼,肯德基是否需要赔偿,赔偿金额多少,完全要看武汉安心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如何处理。而一旦肯德基涉嫌商标侵权,即使武汉安心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没有追究,工商部门也可以立案查处。

(知识产权主要指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

希望我的答案可以解决你的问题,对你有帮助,祝你天天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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